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11-04-20
永居居民与国籍
永久居民本质上是一种权利,这种权利让获得永久居民权的居民享受在所有国永远居住下去并在许多方面与所在国国民享受同等待遇。永久居民的英文是Permanent Resident,所以通常也称为PR。通常,永久居民是用签证来体现的。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永久居民签证通常贴在持有人护照上,而在美国和加拿大,永久居民获得一种特别的旅行证件,因美国的这一旅行证件呈绿色,俗称绿卡。这大概就是绿卡这一名词的来源。也就是说,绿卡只适用于美国使用,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并没有绿卡一说,通常只称为永久居民签证和准证,而在加拿大,则称为永久居民卡。
获得PR通常并不因此自然而然获得所在国的国籍,所以对于允许双重或多重国籍国家的国民来讲,并不因此就获得了双重或多一重国籍。同样,对于单重国籍的国家,也不因此而丧失原有的国籍。
无论是移民国家比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还是非移民国家比如欧洲国家和日本,法律上通常都要求永久居民满足一定条件方能申请该国的公民资格,即获得该国的国籍。
中国目前是单一国籍的国家。中国公民获得另一国家的永久居留权后,并不因此就丢失中国国籍,而是继续持有中国护照。依据中国的有关法律,这些人被称为华侨。一旦永久居民成为所有国的公民后,即自动放弃中国国籍,如果获得澳大利亚国籍,则被称为澳籍华人。这是为什么永久居民在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护照延期时,被要求出具未入籍证明。一旦入了澳大利亚籍,想转回中国籍则首先需要放弃澳大利亚国籍。
中国公民获得另一国的国籍后,因为不再是中国护照持有者,所以入中国境通常情况下必须持有有效的中国签证。回中国工作,原则上需要申请工作签证。在中国居住满一定年限并满足相应的条件,可以提出申请中国的永久居民权。
通常永久居民与公民在所有国享受的权利大致相同。在澳大利亚,有些澳公民可以普遍享受的权利,新到的永久居民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方能享受,多数情况下,这一等待期为两年。两年后,永久居民与澳公民的不同,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选举权,二是被选举权,三是参军,四是被选为陪审团成员。这四项权利或义务,永久居民没有,公民才有。
来源:CI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