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11-04-12
有从事国际税务规划的移民律师指出,不少中国大陆移民,特别是常年在中国做生意的企业东主,对加拿大税制缺乏瞭解,好像以为加拿大移民,必须向加国纳税,以及对“5年移民信託账户”(5-Year Immigrant Trust Account)使用不当等,令他们犯上一些无心之失,遭税局覆核甚至被判罚。
避免两地重覆纳税
加拿大与中国政府在1986年签署《加中税务协定》(Canada-China Tax Treaty),该协议的目的,是为避免对与两国均有关系的人士,进行双重徵税及打击偷漏税行为。
移民律师克尔(Brent Kerr)指出,总体上看,该协议的原则是,如果公众在中国的收入已经在当地合法纳税,在加拿大是可以免税的。反之亦然,中国政府也承诺对公众在加拿大依法纳税的收入,给予免税对待。
克尔强调说,关键是如何界定中国移民是否为加拿大税务居民,如果移民不是加拿大税务居民,就不必向加国纳税。很多新移民经常混淆加拿大移民法,及税法中的加拿大税务居民定义,移民法中规定移民必须居住的最少天数(如5年内至少住满2年),以保持永久居民的身分,这与税法的定义不同。
本国税法原则规定,移民如果每年在加拿大居住超过183天,均被视为加拿大居民。但如果每年居住的天数少于183天,仍被列为加拿大居民,原因为税局除看移民居住的天数外,还会考量该移民的加拿大“居民联系”(resident ties),包括移民在加国是否拥有物业,配偶及子女在加国就业、读书,在加国拥有汽车、银行账户、信用卡等,税局将以此认定移民同本国有密切联系,即使居住的时间不足183天,仍会被视为加国税务居民。
瞭解《加中税务协定》,可浏览faculty.law.ubc.ca/brooks/treaties/canada/china_e.pdf。
报税期限是5月2日
本年度报税限期是4月30日,由于当日是星期六,加拿大税务局(Canada Revenue Agency)将最后限期延5月2日(周一),该局提醒国民5月前提交报税表,以免被罚。
加拿大税务局发言人称,迟交报税表市民,将要缴罚款是所交税款的5%,每迟交1个月,罚款将增加1%利息,最长12个月。直至目前,全国共有870万人已缴交报税表,超过7成人是透过网上报税,预计全国将有2,100万份报税表。
另外,税务部延长全国查询服务时段:周一至五早上8时15分至晚上9时,周六早上9时至下午5时,热线电话1-800-959-8281,税务部亦安排为低收入人士、长者、学生和新移民提供报税辅导服务,详情可浏览www.cra.gc.ca。
来源:加拿大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