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11-03-04
美国方面为了防止移民欺诈,给通过虚假婚姻而获得美国绿卡的外国人设置障碍,美国移民系统设定了一种“临时绿卡”。
假设:外籍人士通过与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结婚而申请绿卡,当他/她拿到绿卡时如果与该公民或永久居民结婚的时间还不到两周年,那么美国政府只给予他/她的就是有条件的“临时绿卡”。
如果要解除这种绿卡的限制,必须在临时绿卡到两年期的前90天内由绿卡持有者及其配偶一起递交联合申请(I-751表),或递交免除联合申请的申请(也是递交I-751表)。
以上这种规定给了美国移民局检查有关涉外婚姻是否真实的第二次机会。
对于美国临时绿卡的持有者是基于真实的婚姻而合法进入美国的外籍人士,他们受一定的条件限制,同时也负一定的责任。
但是,尽管如此,临时绿卡的持有者拥有与美国永久居民同等的权利和优待,他们在美国居住的两年同样计算在申请归化入籍时所需的在美居住的时间要求,他们可以在美国永久居住,有工作的权利,同时也必须进行对所规定的社会服务的登记。
临时绿卡持有者的孩子如果是跟父母一起移民,或在父母移民的90天内入境美国的,那么父母可以将他们包括在I-751的申请当中。这种情况下,他们被视为与其父母同时取得临时绿卡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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