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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波移民投资政策三大变化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10-09-09

  首先,公司主营业额准则方面的变更将从2010年10月1日起生效。拥有创业及经商经验的申请者,公司上一年的主营业额由原来的至少1000万新加坡元变为至少3000万新加坡元;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平均额由原来至少1000万新加坡元变为必须达到至少3000万新加坡元。

  其次,投资方案方面的变更将从2011年1月1日起生效。A 方案原来投资至少100万新加坡元用于开拓新的生意或扩充现有生意,现升为至少250万新加坡元。B方案原来投资至少150万新加坡元于获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批准的基金,现升至250万新加坡元。C方案原以200万新加坡元或以上投资在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批准的投资基金上,现该投资选项将被取消,申请者不能将50%的投资额投资于自住私人住宅。

  第三,亲属永久居留权的申请更改将从2011年1月1日起生效,原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的主要申请者如果有意为父母和岳父母申请永久居留权,只需为每人注入额外30万新加坡元的投资即可一起递交申请。现在已不能够为父母和配偶的父母申请永久居留权,他们只能转而申请有效期为五年的长期探访证(Long Term Visit Pass- LTVP)。

  现在申请仍按旧标准

  有意申请新加坡移民但尚未筹集好投资资金的投资者可放心,新加坡经济发展局通常以收到正式移民申请时的政策标准为准。因此,现在提出申请,距离新政实施尚有一段时间,正在办理的申请者将不会受到影响。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递交申请的投资者,投资额还是以150万新加坡元为标准。 记者 黄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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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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