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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雇移民被拒 中国男子上诉驳回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10-08-04

  据加拿大《星岛日报》报道,一名中国男子以自雇移民类别(Self-Employed Persons Program)申请移民加拿大,计划在温哥华设馆授徒以推广针灸按摩,但遭加国联邦移民部官员拒绝申请。该男子不服并向联邦法院上诉,而法官也认为,针灸按摩属于商业活动,遂维持原判。

  加国自雇移民类别是为资金或语言能力不足,但在文化、艺术、体育上有专长的申请人而设。按联邦移民部记录,自雇移民过去5年获批准数目减半,由2005年批出302宗,减至2009年的179宗,减幅近半。移民部发言人弗雷泽(Kelli Fraser)回复《星岛日报》记者查询时指出,该自雇移民类别政策没有改动,而计分制也没有变化。

  该个案申请人丁宏伟(Hong Wei Ding,译音)是大陆一家传统中医及按摩训练中心院长。他2006年在北京递表申请移民,欲在温市开设针灸按摩治疗诊所及培训学校,惟于2009年8月31日遭移民部拒绝,指他不是在申请提出之前5年间从事文化活动。

  丁宏伟不服,上诉至联邦法院,但今年7月遭法院否决。

  丁宏伟在上诉状指出,在中国针灸是医疗的一部分,与文化不可分割,指加国移民部官员无理由拒绝;但联邦法院法官认为申请人不合自雇移民定义;其次,法官不同意医疗是文化,即使《移民法》没明文界定何谓文化活动,但移民部列举的例子,应以音乐、绘画、电影等文化艺术为分类。

  法官指申请人不是文化界人士,更近似一般经营商业的活动者。

  温哥华律师说,开设针灸诊所属于企业移民类别。至于自雇人士类别是为文化艺术和体育界而设,例如舞蹈家、画家或教练,均各有专业认证以推广文化交流,并且靠出售画作、开舞蹈学校或教授语言为生。

  联邦移民部网站资料指出,自雇移民是加拿大商业移民三个项目之一,其余是企业移民、投资移民。自雇移民是为能对加国文化、艺术、体育或某一经济领域作突出贡献者而设。申请人须属特殊才能人士,例如舞蹈家、画家,舞台监督、体育选手或教练等,并在最近5年内有两年自己开业经验,预期能于获批移民加拿大后自雇。

  由于自雇移民只须在个人能力(如教育、职业、工作经验及语言能力)方面取得35分,而非如技术移民类别般需67分兼语言过关;也不用像投资移民般须投资80万加元,惟申请时间通常较企业及投资移民长。目前在香港签证办事处入表,须候58至75个月完成审批。

  来源: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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