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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教育部对留学生首设国籍年限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10-01-13

  近年来,有关国内学生高考前突击办理外籍身份再回原籍“本土留学”的报道屡见不鲜。为杜绝此类“国际高考移民”现象,教育部近日下发通知,对“留学生”资质做出详细界定。通知要求,自2010年起,来华留学申请人必须持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出入境签章为准。
  
  高等学校必须在来华留学申请人同时符合学校的其他报名资格规定后,方可受理其来华进入专科学习的申请。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移民外国后返回国内接受高中教育并毕业,未恢复中国国籍,则属于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如符合我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可持其所在省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在其所在省市级招生委员会指定地点报名参加统一高考。
  
  据了解,近年来,在一些中介机构运作下,在国内一些名牌大学出现了奇怪的“外国留学生”。这些留学生不会说他们的“本国语言”,甚至不知道“本国”的首都在哪里,他们的家人也都是中国人。通常这类学生持非洲、南美或东南亚国家的护照,且护照也是在递交入学申请表之前几个月才办妥。
  
  此前对这样的“高考移民”,很多学校并没有有效的克制方法,因为多数学校录取外籍学生的门槛一般是HSK(中国汉语水平考试),而这对于拿着外国护照的华人学生来说可以轻松通过。业内人士表示,教育部新规定中对留学生资质的界定,将为杜绝“本土留学”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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