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12-23
在经济危机的影响下,商场失窃案有增加的趋势。法律专家称,涉嫌商场盗窃的人大多数是一时冲动,其中影响心情的原因很多,有的是感情受到冲击,有的是暂时口袋紧张,有的干脆就是想占小便宜。从去年圣诞开始,《加拿大都市报》记者开始跟踪多伦多警队42分局和约克区警队第5分局每天关于商场盗窃的报案纪录,这两个分局分别管辖华人聚居的士嘉堡区和万锦市,相信其中的一些个案能给读者一些启示。
记者从每天的跟踪记录可以感受到,两个分局的商场盗窃案每天都有发生。去年12月,记者因此遇到了做装修郑先生。由于生意的缘故他经常会光顾一家大型装修建材商场,他每年的消费额在几万元左右,所以拥有这家商场的消费金卡,按理说是合同型的大客户了。
两包钉子惹大祸
12月的某一天,他照例到该商场为客户购买装修材料,作为合同客户他可以直接把小货车开进商场内装货。几年来由于合作良好,出于互信,店方也从没有检查过他的车辆,而车内还有很多他正在使用的材料,就这样混合在一起,开进开出看上去管理十分宽松。
据郑先生介绍:当天他购买了几百元的建筑材料,有大型的木材,也有油漆、钉子之类的小东西。出门结帐时,收款员打开车后门,一一读商品条形码后验货收款。但当他刚刚开车离开商场的时候,却被一名身材高大的保安拦住。保安问他有没有什么东西没有付款,郑先生说收款员都验了货应该都付了款。保安就要求他把车开回去,把车上东西一一卸下来逐一核对,结果发现有两包价值十几元钱的钉子没有付款。
郑先生辨称自己没有检查最后的收据,怎不知道收款员没有收这些钉子的钱,即使是没有付款也是收款员的原因,不是不愿意付款,他也不知道没交钱。
郑先生称保安没有接受他的解释,把他领进了保安室,并打电话报了警。42分局的警员到场之后,完全把他当作盗窃嫌犯处理,按章作了详细笔录,并带回警局办理相关手续。
郑先生声称对此感到十分委屈,他向记者展示了他一段时期在该商店购物的发票。表示装修生意很忙,因此在那里采购量很大,几乎每天都会光顾。几年来都没有什么问题,这次却遇到了这样的麻烦,他也绝对不会为了贪几包钉子的便宜,而毁了自己的清白。郑先生认为这次误会完全是收银员的疏忽,他本人也没有最终检查是否有东西没有被收款,但是这完全是对商店的信任造成的,没想到导致这样的结局。
据郑先生说,商店方面在把他交给警方的同时,也开出了一张禁止令,不允许他再踏足这个商场。郑先生想到这些禁不住流下眼泪,他表示他家就在店的附近,当初买房子的时候就是考虑以后购买建材方便。以后却只能绕道很远去买东西,而每次路过这里都会留下不好的回忆,想起来太令他伤心。
记者赶到该商店采访了当事的保安,他表示事情已经交给警方处理,他什么也不想说。店方经理对此也表示不愿意发表见解。
恶梦在打开盖子以后
无独有偶,记者在此期间还遇到了一位被控盗窃的王姓华裔女性,她对记者声称至今精神仍旧过度紧张,经常怀疑自己被人监视和跟踪,终日惶惶不安。
据王女士介绍,她曾经光顾一家主要销售日用品的大型零售店,令她有所不知的是当她在店内闲逛的时候,已经被保安在监控室里盯上了。她在个人卫生用品区看到一瓶洗发水非常感兴趣,就顺手撕开封条想闻闻气味是否中意,结果不是太好,她就把东西放回原位。随后她又购买了一些物品,在买单结算之后,她却被保安拦了下来。保安当时问她有没有东西忘了付款,她表示没有。保安坚持要带她到保安室检查,王女士生怕到了保安室会遭到无理对待,就一口回绝。保安于是强制带她离开收银区,以免影响别的顾客。王女士见状开始奋力挣脱,但很快就被两名保安制服,王女士声称她身上因此留下几处伤痕。
王女士称,她被强制带到保安室之后,保安从她的手袋里搜出几样未付款的小东西。王女士坚称是保安有意陷害她,保安还说出了她曾经打开洗发水的事情,令她不寒而栗,原来自己已被监视很久了。王女士告诉记者,她怀疑店方可能发现她打开洗发水又不买,因此找借口说她偷东西,以后不让她再来了,但是这个玩笑开得太大了。
王女士告诉记者,商场招来警察后,她除了被控盗窃之外,还加了一条袭击执法人员的罪名。王女士表示,这件事情简直像恶梦一样,让她感到背后随时都有一双眼睛在看着她,路过那家店就会感到恐惧,保安员对她实施强制手段过度粗暴,令她无法接受。
盗有道亦无道
《加拿大都市报》记者联系到办公室在多伦多市中心的一家律师楼的刑事辩护律师哈士伯格(Jeff Hershberg),他对商场盗窃等轻微刑事犯罪很有研究,经常在网上解答别人疑问。记者赶到他办公室的时候,他刚给一位当事人咨询完。
看上去十分精干的哈士伯格告诉记者,他刚出完一个毒品案的庭,满脑子还是毒品的事情,突然跳到商场盗窃话题上来会轻松很多,因为商场盗窃是刑事案里最轻的一种。
他表示,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坏,商场盗窃案也有所增加,按照规律来看11月和12月是高峰,这两个月稍微好一些。有些盗窃的人的确是生活所迫,所盗物品多是食物、婴幼儿用品,他们多是为人父母,鉴于购买力下降无力承担家庭的必需品,但又离不开这些东西,所以选择盗窃这条路。有的偷几十块的食物,也有的偷了价值几百元的婴儿用品,偷什么东西,在法官眼里都有参考意义。
据哈士伯格介绍,还有的人则是太大意,边打电话边挑东西,走着走着就出了店门,运气好的话被叫回来补钱,运气不好就被抓了。对此记者也曾有过一次类似的经历,有次在商场购物时接到一个投诉电话,因为情节太跌宕起伏,记者手里高举着衣服架子就往外走,结果被商场叫回来交钱,好在当时没有被认定是偷东西,不然真的很难讲清楚。
哈士伯格说,现实中确实有些人以此为生,在连锁店偷东西然后销赃换钱。因此很多商店都要把盗窃损失算入成本,最终由消费者买单,有盗窃者以此作为盗窃的理由,他们认为零售价里已经包含了店方的损失,消费者已经为此买单了,他们不偷的话店家就白赚了这笔钱。
哈士伯格告诉记者,青少年盗窃问题也比较严重。虽然从统计数字上看成年人占大多数,不过所谓成年人是指从18岁到死亡这个年龄段的,范围长达80多年,青少年仅仅是12岁到18岁前,因此虽然青少年数字少,但是在年龄区段的统计中应该是个很大的比例。哈士伯格认为,青少年不用承担家庭的负担,他们盗窃往往是社交虚荣的压力。他表示,有些盗窃者看到身边的同学穿着牌子的衣服,自己却穿着从救世军那里领来的旧衣服,面子上就很难过得去,在互相攀比下,容易导致一些自制力差的孩子作出傻事。
盗窃罪麻烦有多大?
哈士伯格向记者详细介绍了一个涉嫌商场盗窃的人接下来要面临的一切。他以记者为例,假如有天你在商场闲逛,随便拿了几样东西放进包里,可能你也并不需要,逛着逛着就忘记了。在出门的时候却突然被商场的保安拦住,原来他们早就盯着你,因为你形迹可疑。保安也很顺利地在你身上搜出了那几样小东西,这时即使你要付款也晚了。他坦承,在他接触的当事人中黑人、亚裔比例不小。
据哈士伯格介绍,当事人会被带到保安室,被迫在禁止令上签名,以后就不能再踏足这家商场,然后等待警察的到来。警察先问保安事发经过,保安会将他所见到的告诉警察。然后当事人会被警察问一大堆个人信息,再被带到警察局拍照和取指印。警察会要求你按时出庭,一般2、3个小时之后就被放了出来。这时候大部分人可能还懵懵的,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也不知道该做什么。还要瞒着家人朋友,满脑子都是以后将会发生什么,恶梦从此开始。
其实警察给的蓝色纸是出庭通知,一般是1个月后首次出庭,无非是律师、法官、被告见见面,双方凑凑数据证据,到时被告若不去就会被拘捕,那么在下次出庭前要被关在监狱中,还会招致新的指控。通常面对刑事罪指控,你只有两种选择,就是认罪或者不认罪。认罪的话,法官就会在从不处罚到进监狱之间的量刑进行选择,同时也会留下犯罪记录。
如果你选择不认罪,就要进行法庭审理,时间持续大概半年到1年的时间。法官根据所有的证据来判断你是否有罪,无罪证据充分的话,可能会被撤销指控,假如被撤销指控,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将警局的照片和指纹撤回,当然也就没有犯罪记录。法官判定的根据包括当时偷的什么东西、环境因素、个人背景等。
另外,如果是初犯,情形会好很多。假设再加上盗窃数额很小,比如价值低于100元,即使你认罪了,有可能是不会被控的,如果是无条件撤诉,1年以后不会留下犯罪记录。如果情节稍微严重点有可能是有条件撤诉,比如要求你定期到警察局报到汇报情况、禁止去一些地方等,犯罪记录在3年后撤除。
作为嫌犯最理想的就是被撤诉、没有犯罪记录。一旦有了纪录去美国也不方便,找工作也受限制等。如果是初犯的话,90%的人不会被送进监狱,可能会被要求向慈善机构捐款,或者在社区机构做一定时间的义工。如果再犯,撤诉的可能性就小一些。类似商店盗窃低于价值5000元的案件,规定是要判半年到2年监禁。高于5000元的则要服刑10年以上。
对于青少年来说,本着挽救的态度,尽量不让他们进入司法审判系统。因为在接下来近1年的审判中,对他们的冲击和震动很大,有可能影响一生的前途。所以青少年被判进监狱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主要以教育为主。
上周六,位于Finch Ave East和McCowan Road的ShoppersDrug Mart发生一起盗窃案,记者监听到这个消息之后立刻赶到现场。42分局的警车已经到场,并在商店办公室内对两名少年进行盘问。前后花了1个多小时,两名涉案的华裔少年连同其家长一起从办公室里走出来,后面还跟着商场的保安和警员。出人意料的是警员并没有把他们带走,而是让家长把他们领走了,看起来,警察与家长交谈气氛融洽。
记者拦住了负责处理此案的警员Warman,他表示这两名少年都是初犯,盗窃物品的价值也不算大,因此他叫了孩子的家长来商量如何教育他们。他自称不喜欢过重地处罚孩子们,因为他们可能是一时冲动,如果真的被指控的话,接下来要面临漫长的审判,这可能会影响他们一生。由于他们的家长很配合,孩子的认错态度也好,他就选择了教育为主,对他们提出警告,希望他们以后可以以此为戒,做一个好孩子。
失足少年拯救计划
约克区和多伦多对于失足青少年有一个比较成熟的拯救教育计划(Referral Program),这个计划始于1999年到2000年间,之前叫做“经纪模式”,主要是针对轻微犯罪的青少年。这个项目受到了安河司法当局的肯定,因为在有效教育问题青少年的同时,至少在一些地方也减轻了法庭的工作压力。记者采访了约克区警队第5分局社区联络警员斯努克斯(Todd Snooks),他负责对失足青少年的教育工作。
据斯努克斯介绍,约克区警队在2002年引进多伦多警队41和42分局的经验,也开始实施类似的失足青少年教育计划,主要针对涉及商场盗窃等轻微犯罪的青少年,对送交法庭审理的青少年个案有明显减少的作用,其出发点是不希望对这些问题少年一棍子打死,让他们经历漫长的审判,为一次冲动而毁掉前程。斯努克斯表示,对于盗窃情节轻微的少年警员会口头警告,或者正式些的书面警告,然后让家长领回去。
参加这个教育拯救计划也是有条件的,必须是已经承认偷了东西,心中感到愧疚,希望通过学习去改正,完全是自愿的。在被拘捕7天之内完成和社工的会面,安排后续的学习时间表,在3个月之内完成所有学习,有的人安排得紧凑,3周就完成了。如果到时候不参加,警方保留继续指控的权利。
失足青少年在培训期间要学习一些法律知识,知道违法的后果。参加学习的74%都是在Wal-Mart、Zellers、 the Bay、 Shoppers Drug Mart等大型连锁商店盗窃小额物品,学习之后要给商场写道歉信,还要写一分深刻地检讨,或者会被要求到社区做义工。
根据安河惩教厅的调查显示,约克区77%的青少年轻微犯罪违法者认为这个计划让他们有了警醒,起到了教育作用。还有13%则认为这不过是救了他们一次,不用出庭被审而已,幸灾乐祸逃于惩罚之心大于教训。
但是从整体来看,对93.6%参与这个教育项目的青少年违法者来说是成功的,也有少数人违背承诺没有参与学习的,继续被落案控罪。约克区警队70%的案例在案发后10周之内涉案青少年就完成了该教育,这个教育计划可以告诉青少年他们违法行为的后果,对以后的行为起到警示作用。而起诉到法庭的只有13%的案件可以在10个月内了结。
惩戒厅对此展开调查,48%的被访者认为约克区警队的这个计划很成功,78%的被访者觉得把青少年犯罪者送到学习班比送到法庭要好一些。而在约克区青少年中的一项调查显示,83%的被访者认为如果拒绝参加学习班,警察就会把他们送到法庭,因此参加学习要好些。9%的人由于不了解司法程序,以为自己将直接被送进监狱。
而在约克区参加学习班的青少年中,有三分之二的认为这种处罚方式比较适当。还有20%的认为有点小题大做,就偷了10块钱不到的东西,有个口头警告就足够了。
实际上既使是被起诉到法庭的青少年,法官也会建议他们再考虑一下是否同意参加学习班,而不是硬着头皮继续庭审下去。但是很多人却不领这个情,59%的当事人会固执地认为如果参加学习班,会在那里受到更严厉的处罚,因此加以拒绝。8%的人为肯定要进监狱,而26%的对未来会发生什么则茫然不知。事实证明在面对漫长的庭审、牢狱和犯罪记录面前,选择参加学习班是比较好的一个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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