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12-23
据世界日报讯,对于新移民及少数族裔来说,找房租住都可能招致歧视。房东要本国公民担保,或要求提前交一年房租的事例均曾发生。安省人权委员会5日公布租赁房屋人权条例(Policy on Human Rights and Rental Housing),希望能改变现况。
安省人权委员会首席专员赫尔称,在租房市场上,残疾人、收入不足的人、少数族裔、新移民等都易遭到歧视。虽然国际社会认可住房是人权的一部分,但规定较为模糊,所以很多安省人遭到歧视还不自知,也就更谈不上向人权法庭申诉。因此,委员会制定条例,不但让租客知道自己的权利,也可让业主有法可循。
赫尔表示,新移民初抵埠时,由于没有本地工作,常遭业主刁难。「有时业主看移民没有工作,就要移民出示本国担保人。但一家人初来乍到,还没有落脚,哪有熟人?」她说,曾有一家印裔移民拖家带口找房子,结果几次被拒。「业主虽然有权审查房客的经济状况,但也要全面考虑,比如移民虽然一时没有工作,但大多都有存款。」
另外,国际学生找房往往比移民更难,因为他们一般也未携带大笔款项来加,而是依靠父母每季汇款。赫尔说,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请学校出具一份在校证明。如果业主坚持不肯通融而当事人又认为自己被歧视,则可以诉诸安省人权法庭。
另外,住房平等权利中心(Centre for Equality Rights in Accommodation)主任弗雷泽(John Fraser)表示,如房客身为难民、接受残疾人补助金、带著孩子都可能成为被业主歧视的原因。
身为盲人的伊斯米(Eid Ismail)说,他五年前曾申请入住廉租屋,却不得不面对许多伤人的问题。租房办公室的人问他「你眼盲怎么做饭?」还有「你家里有没有别人得甚么病?」让他气愤不已。随后,办公室职员又称盲人必须住一楼,不顾伊斯米关于他曾住过高层,也懂得使用电梯的辩解。
委员会推出条例之后,会制作小册子发放给省内的租客,今年底之前还会在网上上载公共学习版本。弗雷泽称,他会争取让更多移民接触到小册子,以消除租房市场上的不平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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