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何处不相逢之 SONG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12-22
我是一个很喜欢单骑走天下的女孩,06年的春天,有一个难得的10天假期。我忽然很想去旅行。没有过多准备,事先在网上查到蒙城华人网,然后发了一个帖子"单骑走蒙城",帖子里我写着:"3月11-21日我计划从多伦多到蒙特利尔自助游大概十天,之后返回多伦多。在这十天内,我想好好窜窜蒙城的大街小巷,找找好玩的,好吃的好看的有趣的地方;冬天的蒙城,应该别具风情浪漫。我是女孩子,开朗活泼,独立自主,如果有女孩子也一样有时间有精力的话,大家一起出去玩搭个伴挺好的;如果男孩子也可以,大家费用可以AA。"
帖子发出来后,大概有将近50个人加我的MSN,去掉一半比较BT的人,譬如:上来就发一条信息,什么可以住在我家,我的床分一半给你之类的。又譬如理直气壮地上来就邀约ONS,被拒绝后还委屈地说你上面明明写着你是一个开朗活泼的人。筛选了之后,有10个人跃入我的视野,其中有男孩和女孩,都在蒙特利尔住。其中的有些留下来,成为我的朋友。另外的一些,就这样擦身而过,不过那些快乐的、放肆的、难过的、心跳的经历,成为记忆里面很特别而又难忘的故事。
在这10个人里面,就有后来成为我死党的SONG。
我总觉得,找到一个志同道合的朋友本就不容易了;如果这个朋友还是一个超级棒的旅伴的话,简直就是一个宝贝。后来我和SONG一起背包跑过很多地方,从魁北克到PEI、纽芬兰、哈利法克斯……在旅途中晒黑变瘦,结识新朋友,发掘有意思的地方,玩得酣畅淋漓,不过这是后话了。
和SONG约在蒙城最大的书店的地下室见面,她走过来的时候我正眯着眼睛仔细看一个玻璃罩子用甲虫做的项链。印象最深刻的是SONG耳朵上的翠绿色耳环,随着说话的频率一摇一摇的,很是妩媚动人,让我一时间有点发呆。SONG带我去了"蒙特利尔最好吃的poutine"店,坐在店里,素不相识的我们很快就聊开了,还小讲了一下彼此的感情话题。后来还去了SONG的家里,在MCGILL校园对面的一栋让我想起泰坦尼克号的古老矮层楼里,电梯是那种哗啦一下用力关上的铁门。第一次去地道的魁省老人的家里,淡淡优雅的颜色、到处可见的古董家具、SONG还变戏法地给我变出了一盘印度飞饼和盐烤虾,我们喝着加柠檬加冰的VODKA,坐在宽大的厨房里,一时间让我有种回到60s法国电影的错觉。
SONG还带我认识了她的死党帅哥D和当时D非常漂亮的男友;这也是我第一次那么近距离地接近这种情感。看到那么漂亮干净的两个男孩子站在我面前,条纹的浅色衬衫,袖口松松地挽上去、黑黑的眼睛、干净的短发,高高颀长的个子;有种赏心悦目的感觉。我们一起去吃DINNER喝酒,那是一家很有趣的墨西哥餐厅,霓虹灯招牌是3个彩色的草帽组成;听着D讲着他刚刚从古巴旅行回来喝的一种味道非常好的酒,看着他叫了同样牌子的酒,和他的小LOVER一起凑着头用一个杯子喝酒,眉眼如画,心里想着,真是一对壁人。去蒙特利尔最大的GAYBAR去跳舞,第一次看到那么多身体巨好又非常漂亮的男生,女孩子在GAYBAR里面就像浮云,漂亮性感根本行不通,都不会有任何一个男人多看一眼。第一次体会到自己是背景空气的感觉。
隔了一年再去蒙特利尔,在SONG的介绍下,又多认识了好几个非常有个性的美女,基本上都是MCGILL的博士。原来美女也是可以做学问的,而且做得相当相当优秀。那个有点像沙龙的小聚会,让我这个自诩很小资的人忽然觉得,原来自己一直都未够资格谈小资,FANSY是一件很私人的事情。
和SONG在一起可以毫无顾忌,她是一个非常有个性的人,我想我可能这辈子只能和她一起才可以做出很多疯狂的事情:3天不睡觉暴走;到一个完全完全陌生的地方,走入当地最大的PUB跳舞,全场都是碧眼金毛的鬼子,只有我们这两个异族的黑眼黑发的姑娘;坐在凌晨3点的街头抽烟,在太阳下面的街头草地上睡觉……
世界上大多数人都在按部就班地生活,波澜不惊。但我想,在这个世上总有着一些人,他们是为梦想而活的,为了心中的梦想可以舍弃很多,可以义无反顾。这个梦想,可以是事业、可以是爱情。 SONG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这个北外的高材生,MCGILL的硕士,有一天忽然对我说,想去学设计。毫无一点点艺术功底的人,如何与那些从小就开始学画的人一起上课,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更何况放弃掉MASTER的身份,回到COLLEGE,重新回头去碰触一门完全完全陌生的学科。每个人都觉得这是件绝对不可能的事儿。但是SONG不以为然,喜欢就是喜欢,怕三怕四的,这样的活着有什么意思?因为底子薄,在上课后、周末时间、各种假期时间,SONG都会一个人默默在学校的大设计室里面设计服装。废寝忘食,有时候一天只吃一顿饭,也就是在那时候让原本略胖的她体重骤减20磅,成为一个往模特身材靠拢的纸板美女。
3年过去,如今SONG已经有一个相当丰富的个人设计网站,也同时在担任蒙特利尔本地的一家设计公司的设计师。SONG的文笔也是我非常钦佩的,爱情小说写得行云流水,优美动人;平时的散文随笔也犀利得不像出自女人之手。看着她的文章我时常在想,上天有的时候会格外偏爱一些人的。
SONG也是个对朋友非常热情大方的人。SONG在上学期间同时也去一些地八嫩(便利店)打工,赚取一点点有限的生活费。因为学设计需要买价格昂贵的材料、颜料以及工具,节省得不能再节省的SONG就开始克扣自己的口粮,一周买一次菜,每次都是大老远跑到DOWNTOWN一家最便宜的中国超市,因为肉类比较贵,她都是用最便宜的热狗肠来替代,本来就已经很瘦的身材,让人看得很心酸。
记得我第二次去蒙城的时候,SONG盛情款待我,几乎把冰箱里所有的吃的都拿出来了,满满做了一大桌菜,还特地去买了葡萄酒。我知道那是一周的开始她刚刚采买,问她接下来的一星期怎么办,她笑笑,没关系,我还有一条面包。她后来到多伦多看我,发现我家里有个大篮子是专门用来盛放零食的,惊讶地叫起来,连声说奢侈奢侈。同样作为女孩,SONG和GRACE一样,都是从来不吃任何零食的,化妆品也极少用。知道她钟爱安娜苏的林中精灵,买了一个大瓶装的送给她,算是弥补一点点我的心疼吧。不过对于各类的音乐剧以及画展,SONG却毫不吝惜,她的人生哲学是,饭可以不吃,但是艺术不可以不欣赏。每到一地她总会留意当地正在上映的舞台剧或者艺术展,和SONG在一起,总感觉头脑很充实。
隔着5个小时的车程,SONG在蒙特利尔快乐地生活着,用她的话说,忙、穷并兴奋着。希望她的艺术之路可以走得顺畅而悠长,也祝愿她的生活越来越富足。我期望,并不是所有的艺术家,都必须走一条清寒的人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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