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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雇主签证太多“繁文缛节”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12-21

  9月11日报道 雇主希望聘请外籍工人必须向新西兰移民局的提供所有工作人员的细节,包括他们的工资和雇佣记录,并包括公司银行帐户交易的财务报表。

  该机构的雇主信息详细资料申请表——即该雇主必须填写,如果他希望其雇员申请工作签证,或居留许可申请——雇主必须提供:现有员工担任的职位,他们的职务说明,他们的工资和雇佣记录的副本,雇用时间长短以及报酬或工资的细节。

  它还补充说,“以证明您的能力满足您的财务雇佣合同义务”,雇主还必须提供在过去三年由特许会计师,开具的PAYE、GST、GST收益证明,以及过去3年的公司的年度会计报表。

  新西兰商业抨击其为“效率低下、手续繁琐、不切实际、设计粗糙、不具操作性、官僚的要求、反移民和反商”。

  新西兰商务事务首席执行官Phil O’Reilly称:“随着失业率上升,有必要重新评估劳动力市场以测试所有的移民政策,但我们必须要谨慎,移民政策也要考虑到实际业务需要。”

  “这是真的很难想象,要求公司提供此类信息,这与支持经济增长和生产率的提高...有什么联系”

  一个新西兰移民局发言人说,这是作为其核查进程的一部分标准要求,确保求职者是真正潜在的移民,并符合移民政策的要求。

  他说,对于信息是公开,或移民局已经掌握信息的公司,可能并不需要提供有关细节。

  “问卷不是新的,它旨在通过获得雇主和就业信息,帮助便利申请签证过程。”

  但是,这些要求被形容为“闹剧“和“完全是荒谬的”,前移民代理,Tim Spooner称他的一个客户的居住申请被拒绝,因为他的潜在雇主不能满足移民新西兰的要求。

  “该公司曾希望聘请我的客户作为机器操作员,作为一个经营者,该公司有500多名工作人员,并且在在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等8个地区都有业务。荒谬!入境处希望看到每一个“职工细节”,才可以聘用他。

  “三年的财务报表、银行交易、PAYE和GST文件,全放在一起将填满整个warehouse,我真怀疑入境事务处是否有能力将它们全部看完。”

  个人资料私隐公署高级官员说,对于Spooner的投诉,如果雇主提供所有雇员的详细信息,那么也许会违反隐私法的诉讼请求。

  原则第11条指出:“一个机构,持有的个人资料不得披露给个人、团体或机构,除非该机构认为(有合理理由这样做)。”

  新西兰移民局说,对于雇主提供雇员的详细资料这种方式没有违反隐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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