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工作担保签证办理的基本要求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12-21
办理普通工作签证的职位必须要与申请人学历或工作经历相关,学历或工作经历两者必须具备其一。此类工作签证的雇佣合同必须由雇主出具,并且是全日制(每周工作时间为三十小时以上)的工作并要求合理的工资收入,自雇不可作为担保条件。
2008 年7月以后,由于全球经济衰退,失业率不断上升,为保护新西兰本地劳工市场,移民局对雇佣合同审查更加趋于严格,不但职位和工作内容必须含有较高的技术成 分,并且要求雇主严格根据移民局的规定提供各种文件来证明没有新西兰本地人能胜任此工作;除此之外对用人单位有一定的要求, 例如公司的规模,经营种类,公司历史,经营状况,员工数量等种种因素都会被移民局例入考虑的范围。也就是说,移民局的要求与之前审批的口径严格很多, 拒签率在近期还会继续上升。
另外从2009年7月27起, 如果申请人的职位在澳新职业分类表中属于4级或者5级, 即使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2年或2年以上的雇佣合同, 移民局所批给的工作签证的长度也仅为1年. 同时新政策也规定, 如果受雇者在试用其间被解雇, 移民局会批给申请人为期4个月的旅游签证, 在此其间, 申请人的随行子女可以同样享有之前小学或中学的学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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