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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也有“爱管闲事”的人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12-09


一次,和朋友John在外吃饭, 当我们离开餐厅在停车场准备上车时,突然听到“砰”一声巨响,原来是一辆倒退的车撞上我们旁边的车。我原以为那肇事车主会下车查个究竟,没想到,那车主毫无这种倾向,依然在调转车身,准备离去。

由于是在停车场,那车移动缓慢,我们可以清楚看到车牌。只见John拿出笔,在手心写下那车牌号码。接着,他回到餐厅,餐厅不大,很快就找到被撞的车主。John留下自己的名字和电话号码,告知车主如果需要作证,他愿意帮忙。

看到这,是否有人问:John为什么要这样做?或有什么隐藏动机?

当时,我也问他为何这样做,他不假思索地回答:“当我的车被撞时,也有人告诉我啊。”

在美国,有不少“爱管闲事”的人。

那次我的车被一辆追尾的车撞了,几辆车因此停下来,其中一位男士递给我他的名片,说他愿意做这次事故的见证人。在美国这样的热心人不少。

平时,车在半途抛锚,常常有人提供帮助。当然受助者会自愿付工钱,人家出了力,还耽误了工夫。

遇见事故,立刻有旁人报警,有时热心人太多,以至于造成911线路忙。比如车祸,一般情况下,旁人只会报警,而不是亲自动手。我们被告知,错误的手法移动伤员,可能加重伤害。当然,围观妨碍救援工作是绝对禁止的。911的反应极为速捷。

有一种情况,如果有人行凶,旁人只能报警,大概没有几个人可以制服真刀真枪的歹徒,除非有特别功夫。

再比如,在住宅小区内,有些老人会记住每一户的车辆和主要客人,见到不同寻常的车和人,他们会多加注意。

有虐待儿童事件,老师和邻居可能报警。

······

对于这些“爱管闲事”的行为,也许不同的人有不同角度和深度的解读,有人要追究“深层次”的东西,但笔者比较愿意单纯些看这个问题。

既然“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德观大家都愿意接受,那么,“己所欲,施于人”的做法是不是也受欢迎?

比如John的做法,如果从自利的角度说,是希望通过这种以身作则,当自己的车被撞时,也有人提供证据。所以,在美国开车,如果撞了就跑,说不定身后有多少双眼睛在盯着呢。还有我的证人,他只是希望当他出现事故时,也有人自愿当见证人。同时,还有可能,John和我的见证人都曾受惠于别人同样的帮助,他们在回馈社会。

广而推之,平时,力所能及当个义工,给别人开个门,抑或一个微笑,一声招呼,一句赞美,可以换来同样的回报,互助互利,大家不就都有好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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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必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