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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暂停受理个人申办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11-27

  本市暂停受理个人申办《上海市居住证》。为了更好地发挥《上海市居住证》对人才引进的作用,市政府近日发出“关于加强上海市居住证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

  通知指出:

  - 用人单位引进人才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的,由用人单位向市或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机构申报。暂停受理个人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 用人单位引进人才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的,经审核通过后,需在本单位内公示办理《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名单;有特殊情况不能公示的,应报市或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备案。
 

  - 在申请《上海市居住证》时,用人单位和引进人才应书面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对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上海市居住证》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注销,并记入社会征信体系。已被注销的《上海市居住证》,其持有人不再享受相关待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视用人单位、个人弄虚作假的情节轻重,暂停其申请《上海市居住证》及其他相关业务的资格1-3年,直至取消申请资格。

  - 严禁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代理申办非本单位人员的《上海市居住证》。

  现行的上海市居住证政策规定,持有引进人才A类居住证的人员,在居住证有效期内,可以申请子女在本市就读。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阶段,由居住地所在区、县教育部门安排学校就读。取得本市高中毕业文凭的,可以参加上海卷统一高考,报考上海部委所属高校、在外地有招生计划的高校。

  在平时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这一规定被个别不法分子、中介机构利用,通过造假材料,为不符申办条件的学生家长办理居住证,目的是让孩子在上海就读、高考。去年年底,曾出现1000多名中考生、高考生因居住证到期后不能续签的情况。出台这个《通知》,最直接的原因应该是制止“中考和高考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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