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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慎选学校 维权注意五方面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11-20

  记者从教育部获悉,自2002年以来中国公民出国留学人数每年都超过了10万人,2005年各类出国留学人员总数为11.85万人,其中自费留学人数为10.65万人。与全国出国留学的平稳趋势相仿,我市从2002年以来每年大约有2000人出国留学。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提醒留学者,慎选学校是留学成败的关键。

  据悉,我市自费出国留学人数在2001年以前曾有过一段大幅攀升期。1998年,我市约有400人出国留学,1999年增至800人,2000年为1100人,2001年猛增为2000人左右。之后,我市出国留学人数每年差不多都稳定在2000人左右。

  在自费出国留学群体中,以高中学生为主。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提醒有意留学者,留学关键是要做到知己知彼,要选好学校。留学者在对自身的情况做全面性的评估基础上,要做好出国留学效益的全面分析,重视合法权益的维护,一定注意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要尽量选择质量比较有保证,办学声誉比较好的学校。从2003年起,教育部分三批向社会推荐了美国等33个国家约1.5万多所学校名单,为留学人员能到国外质量比较可靠的正规学校学习提供了基本保证。目前这个名单已成为留学人员选择国外学校的主要和可靠的依据。如果选择提供学历、学位教育的学校,尤其是选择某些国家最近几年新办的学校,务必弄清学校所颁发的学历、学位是否经所在国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权威机构承认或注册,应选择办学实力和水平被社会公认的学校,不要选择那些虽经所在国有关部门批准合法办学并能授予学位,但是其颁发的学历、学位却不被所在国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权威机构承认或注册的学校。而对于那些虽被政府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认可,但其办学质量和水平较低,其声誉不被社会各界所广泛认可的学校,也要格外慎重。

  第二,要遵守留学国家的法律法规,包括按入学通知手续确定的时间入学,按法规要求提供真实的学业证书、经济证明等材料。在国外留学期间遇到问题,应依法通过正常渠道予以反映和解决,要及时向我驻外机构和国内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第三,通过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办理出国留学,除应选择经过资格认定的合法自费留学中介机构外,还要核实和确认中介机构所办理的国外合作学校的实际办学资质、水平。要注意签署能保护核心利益的留学中介服务合同。建议使用或参考使用教育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另外,要注意挑选业务能力比较强,声誉比较好的留学中介。一般来说,服务质量好的留学中介会更多地关心如何根据留学人员的情况,规划和设计一个合适的留学方案,而不只是帮助留学人员完成出国留学手续。

  第四,警惕两种欺骗性的非法留学中介活动。第一种是通过手机或互联网发布留学信息从事非法留学中介活动。这种非法中介活动,起初大多只提出很低的报价,甚至号称免收中介费,以获取消费者的好感,但在操作过程中却步步加价,直到留学者无法抽身。教育部曾就这个问题发布过留学预警,但目前仍有类似活动。第二种是借助外国机构,如大学、学院、教育集团、中心、基金会“驻某地办事处”或代理人,或者私自举办所谓的国际教育展等直接从事留学招生活动。有的则以一份国外某机构精美的授权书来赢得人们信任,以从事留学招生活动。这些机构或个人并没有取得留学中介服务资格,不能直接从事留学招生活动。当地公安、工商、教育等政府主管部门会根据国家法规对其进行查处和取缔。留学人员和家长当然不应直接选择他们办理出国留学手续,以防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第五,要通过正规渠道全面了解国外情况,特别是国外学校情况。要对留学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如留学预警,国外学校名单等给予足够的重视。建议通过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www.jsj.edu.cn),或咨询外国驻华使馆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等正规渠道,查询和了解国外学校办学资质情况及其它相关留学信息。为便于广大留学人员和有关机构了解国外学校的详细情况,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已通过设立专线电话等,接受留学人员和社会各界对国外学校资质情况的查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校资质查询电话为:010-82300056,010-82301006转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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