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者”看美国驾驶文化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11-12
美国是举世公认的“汽车王国”,但若不亲临其境,实在很难领略王国的壮观。你看,入夜,洛杉矶单向五车道的高速公路上,尽是密密麻麻飞驰着的汽车,那闪亮的红色车灯汇成了流星雨般的灯海奇观。
近日听闻广州继北京、上海之后成为我国第三个汽车超200万辆的城市。商务部部长薄熙来称,中国已成为世界汽车消费第二大国、汽车生产第三大国和汽车销售最大的潜在市场。看来,中国在汽车销售和制造方面迎头赶上美国,为时不会太久。
然而,以中国目前的交通状况,汽车多未必是好事。交通的硬件可以一日千里地发展,但软件就无从乐观。其中一个硬伤,是“驾驶文化”或曰“驾驶修养”远不如人。这正是我在美国探亲时的一个强烈感受。
驾驶文化之一:弱势群体优先
在洛杉矶住宅小区内的马路上,平日难见路人,人们进出皆以汽车代步。我算是此间不可多得的“苦行僧”,常以步当车。
“苦行僧”在美国属“弱势群体”。美国人讲求平等,于是有了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在道路使用上,作为“弱势群体”的“行者”享有“优先权”。一次我路经超市的停车场进出口,习惯性地驻足,来一番左顾右盼,以便窥准空档急匆匆赶过去——岂料两辆正待一进一出的小车在距我10米左右处便停了下来,两车驾驶者不约而同示意我先行通过——我这才恍然大悟:此刻我是“弱势人士”,他们这些“有车阶级”自觉地让我三分。
“马路如虎口”,在国内已习惯了战战兢兢过马路的我,见到汽车即退避三舍,久而久之便形成“条件反射”,但我的这种“条件反射”在美国却常常引起有趣的尴尬。在小区内横过马路时,一旦看见百米外有车驶来,我便急急收回跨出去的脚,岂料司机总是礼让行人。我唯有一句“Thank you”(谢谢),并向他报以会心的微笑。
美国的这些“反常现象”让我想起了“广州经验”:“红灯可以右转”(特别规限除外)是“国际惯例”,但此例的前提是右边的马路没有正在穿越的行人。我在广州的生活经验却是:这边厢交通指示灯正显示行人可以过马路,那边厢红灯右转的汽车却肆无忌惮地开过来,上演一幕“人车争路”,险象环生!
国内如今也在马路设“斑马线”了,此举本意在于让行人优先使用道路。但是,你若以为踏上“斑马线”便万事大吉,那就大错特错了。我们有多少驾驶者肯在“斑马线”前让一让“弱势群体”?
驾驶文化之二:循规蹈矩
在洛杉矶,非主要的交通道路例如社区内的马路,没有设置交通灯,转弯或交汇处靠路上一个大字来指挥:即“STOP”(停)。美国人早已习惯了在“STOP”之前停一停车。
我曾特地花费半个小时守候在没有交通灯的十字路口,观察“STOP”能起多大作用。这个十字路口汽车稀少,有时两三分钟才通过一辆——这正好考验驾驶者能否自觉遵守“STOP”。粗略统计,半小时内有20多辆汽车通过,令我惊讶的是,没有一辆车违规——这儿四周寂寥,又无“电眼”监视,开车直来直往,何其“痛快”,但偏偏就未见有人图一时之“快”。
这就是循规蹈矩的驾驶文化。
驾驶文化之三:鼓励节约,罚到“痛处”
从洛杉矶前往圣地亚哥的高速公路,单向五车道。最左的一条快车道为“CARPOOLONLY”——不准只有司机而无任何乘客的汽车行驶。这是美国很多大城市采取的一个新措施,鼓励一车多乘客,既缓解交通压力,又可节能。
有人为了走最快的车道而违反此规定吗?全程190多公里,我见到的是“大车小车各行其道”,大卡车全部靠右跑慢车道,且都不慌不忙,怡然自得。偶有不知道路规定而“乱闯”者,将会收到高额的罚款单。
慢车道上的这道“风景线”,让我想起了广深高速公路上的混乱——快车道甚至超车道莫名其妙地由那些颤颤巍巍、跌跌撞撞的大型货车占据着,小车要超车,唯有在慢车道上左穿右插。这样的驾驶文化,真可谓“损人不利己”。
美国不是没有交通事故,但由于违规者少,恶性交通事故也少,“车祸”反而成了货真价实的“新闻”。这里的另一道路奇观是:你经常会看到一些不是车头“凹鼻子”就是车尾“凹屁股”的汽车“带伤上路”。不禁纳闷:莫不是美国人买得起车却修不起车?打听之下,原来一旦因交通事故(不管大小)而修车,便上了保险公司的“黑名单”,他日再买汽车保险,保费便要大幅增加。我视此为治乱用“重典”,我们是否也应在增加违规成本上做点有成效的工作?
正视我们自己的驾驶文化,此其时矣。(实习编辑:k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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