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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生活:澳大利亚的门诊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11-06

    在澳大利亚看病既方便又放心因为门诊一律设在社区医生开药极其“吝啬”。

    澳大利亚于1973年颁布《健康保险法》,推行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经过多年努力,澳大利亚的全民医疗保险体系于20世纪80年代中全面建立并得以逐步完善。《健康保险法》不仅把人民的健康纳入法律的保护之下,也给医疗保险定下了严格的规矩。

    澳大利亚全民医疗保险基金的20%来自个人所得税。征收比例依照个人收入多少而定,基本按照高收入者多贡献,中等收入者尽其力,低收入者不出钱的原则。个人年收入低于16284澳元(1澳元约合6.15元人民币)或家庭年收入27478澳元以下者被视为低收入者,免征医疗保险基金;年收入在低收入标准以上,5万澳元以下者缴纳收入的1.5%作为医疗保险基金;年收入5万澳元以上者,对其收入的5万澳元以下部分征收1.5%,5万澳元以上部分征收2.5%。

    医疗保险基金的大部分来自政府拨款,占医疗保险基金的80%。近年来,政府每年拨款300多亿澳元用于医疗保险基金。

    在全民医疗保险体系下,公民看病半价、住院免费,但不等于诊所和医院提供半价和免费服务。诊所和医院凭病人的诊疗或住院记录向医疗保险机构结算,一分钱也不少收。为了严格规范诊所和医院的行为,避免以医牟利,澳大利亚政府特地颁布实施行为指南。

    行为指南把每一种疾病的不同治疗方案都分别明码标价,做成一个个“医疗产品”,输入各个诊所和医院的电脑系统。医生对具体疾病采用哪种治疗方案,都要以“医疗产品”编号为依据。所有医疗收费标准都严格按照“医疗产品”编号固定下来,任何诊所和医院不得擅自制定收费标准。

    医、药分开是杜绝以药牟利、实现合理用药、减少医疗保险基金浪费和堵塞用药漏洞的根本保证。在澳大利亚,医院不得经营任何药品。医院一般只分科设立急诊和住院部,不设门诊。医院里面设药房,但药品的经营者不是医院,而是医药公司。医生在治病过程中只根据病情所需予以用药,不会多开药、滥用药,因为在用药方面没有丝毫的利益驱动。

    门诊业务主要由全科医生承担。全国2.5万名全科医生在各个社区开设私人诊所。私人诊所也不得经营任何药品,只有各大医药公司提供的样品药。医生可根据需要免费给病人使用少量样品药。病人所需的主要药物都要凭医生的处方到药店购买。

    药店里的药剂师不是一般的售货员。他们至少要大学药剂师专业毕业,既是购药者的好参谋,又是国家药物管理的严格把关者。医生在开处方时,往往只开最低限度的用药量。考虑到有些病人需继续用药才能达到治疗效果,医生会在处方上注明有几个“重方”。病人在用完原始处方上的药之后可以凭“重方”再次购药。但如果按天数和剂量推算上一次所购药物还剩余很多,药剂师会毫不犹豫地出面把关,谢绝售药。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安全上的考虑,有避免浪费的考虑,更有防止出现漏洞的警觉。

    澳大利亚的全民医疗保险体系以国民的健康和利益为核心。政府对全民医疗保险体系的一切政策都围绕和服务于这个核心,使之成为一个十分完善的国民健康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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