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人的三种身份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11-05
说到身份的认证,东西方社会的做法总是有些不同。比如我们中国人喜欢在一定的关系中体现身份,像谁是谁的爷爷,谁的二大爷,在社会生活中往往是以他们的头衔或官称来表示身份。有一家三口开了一家公司,老公任董事长,老婆任总经理,儿子任会计。在家里是夫妻和父子的称呼,在公司就要用官称。比如老婆接了电话会说,“张董事长,你的电话!”老公接到电话也会说:“这件事你找张会计吧!”他们这样称呼很自然,没有丝毫的不好意思。而西方人就不同了。不论是在家庭还是在社会场合,他们通常是直呼其名,自我介绍也是用名字,很少在名字前加官称的。其实,最能表现西方人身份的是三个概念,那就是公民、选民和纳税人。
说到公民,人们很自然地想到国籍和护照,但是公民的意义远远不止这些。一个国家的公民一方面受法律的保护,享受福利待遇,但同时也要承担公民义务。比如西方社会通常实行的是征兵制,点到你的卯,不论你是学生,还是经理、董事长一律穿上军装受训。还有一项公民义务是做陪审员。一般法院有刑事案件,就随机给“公民”发传票,让你某月某日到法院报到,到时候不挂号的,轻则罚款,重则坐牢,所以当公民也不是那么轻松的。被选上陪审员的,少则几个星期,多则几个月就得蹲在法院里,哪怕你一分钟挣几百万,你也不能推辞,而且法院只发给你交通补贴,你的经济损失一概不管。当然,法院也不能老是骚扰公民呀,那人家的正常生活还过不过了?一个公民一生只被传唤三次,三次过后你就免除法院的“牢狱之灾”了。
中国人谈起西方的民主和选举总是津津乐道,但是却忽视一个很重要的身份,那就是选民,或者说是选举人身份。公民可以是一生下来就得到的,也可以是通过归化加入一个国家的国籍,但是选民身份却是强制性的,没有选择余地的。在澳洲,公民一到18岁就会成为选民,必须参加市、州和联邦三级选举,无故不投票者将被处以罚款。一个人住在哪里,他的选区就在哪里,通常一个人一搬到新家,马上选举委员会的信就追到家门了,你想躲都躲不掉。可见,当选民也不是一件什么特别快乐的事情。当然了,草民们无职无权,位微言轻,可是到了选举的时候,便好像有了出头之日了,一张选票微不足道,可是一粒米可以改变斤两,有时候小人物还真能决定大人物的命运。所以,西方人历来都把选民身份看得十分重要。
在经济和社会领域里,最能展示一个人的身份的要算“纳税人”了。在澳洲,拿到工资要交所得税,买生意要交印花税,拥有投资物业要交土地税,卖股票和房地产要交增值税,进出口要交关税,买东西要交服务税,总之,一切与钱有关的活动都离不开税。在中国,国家财产名义上是属于“人民”的,但是人民这个概念太抽象,而在西方社会,国家财富属于纳税人,也就是属于财富的创造者,而没交过税的人,像儿童,领救济金的人和流浪汉则对国家财富没有拥有权,他们只是财富的消耗者。因此,作为一个纳税人是非常自豪的。他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这艘军舰是我们纳税人的钱造的,那条道路是我交的税建造的,他甚至可以对警察和公务员说,是我们在养活你们。正是因为“纳税人”如此举足轻重,所以政府各个部门决不敢怠慢他们。每年的预算总是要为了节省纳税人的钱减了又减,同时也有独立的审计部门核查政府经费的使用,政府花的每一分钱都是要有个明确交代的,这样就有效地杜绝了贪污、腐化的现象。中国人提倡的是“为人民服务”,西方政府讲究的是“Duty of Care”,意思是说,时刻考虑是不是最有效地使用纳税人的钱,有没有多收一分钱,有没有浪费,是不是最大限度地体现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这不是说大话,而是政府对纳税人实实在在的承诺,因为只有纳税人才是政府和公务员的衣食父母。
西方人的公民、选民和纳税人这三个身份,从三个不同的层面表现了西方人的国民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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