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10-30
我嫁给美国公民,2007年1月来到美国,没有孩子。婚姻虽没有达到家暴地步,但双方均不快乐。2009年7月,我顺利得到临时绿卡转正式绿卡 (没有面谈)。但由于习惯不同,我想离婚。不过,我的父母希望我能忍受数月(我可以在2009年年底入籍),当我成为公民后,申请他们来美国团聚。
请问:1、从递交入籍表到拿到美国护照要多久?2、可以在递表后立即离婚而又享受三年入籍的规定吗?3、哪一州入籍案件处理较快?我可以上网以电子方式申请吗?
答:
1、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与美国护照无关。移民局仅签发入籍公民纸。全国入籍面谈的平均时间现在大约为五个月。领到公民纸后,你可以向护照机构、法院或邮局申请美国护照。取得美国护照的时间长短则有季节性,许多人在假期和夏季这段期间申请,所以时间会长些。
2、看来你和你丈夫到底必须一起生活多久才符合三年递交申请的规则,似乎有些不一致。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通常坚持当事人双方直到入籍考试都要住在一起。因此在递表后立即离婚不是好主意。此外,法律明确规定在你收到公民纸的时候,你一定仍然要保持你的婚姻。
3、你必须向居住的州申请入籍。根据移民局的统计数据,下列几州处理入籍申请的时间较快,不超过五个月:南卡的查尔斯顿、维京群岛的夏洛特阿马利,北卡的夏洛特、罗利,南卡的格里尔,佛罗里达州的海厄利亚、杰克逊维、肯德尔、迈阿密、奥克兰公园、坦帕市,波多黎各的圣胡安。入籍申请无法电子递交。
来源:世界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