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10-19
加拿大:民间自发组织反醉驾协会
加拿大有一个“反对醉驾母亲协会”民间组织,是反对醉驾最有影响的全国性组织。这个协会从2007年起同加各地警察局一起推出“911运动”,只要公众看到疑似醉驾者,都可拨打“911”报警。尽管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加拿大对“醉驾”显得较为宽松(加拿大规定的驾驶员血液酒精浓度合格标准为每升0.8克,而其他发达国家是0.5克),但加拿大醉驾事故死亡率较低(十万分之二点六一),因为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相比,加拿大拥有很多如 “反对醉驾母亲协会”这样的反醉驾民间机构,他们在推动政府立法、协助警察纠察以及向公众宣传安全驾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美国:醉驾撞死人=谋杀罪
在美国,对酒后驾车采取“零容忍”,甚至可定性为谋杀罪。尽管交通规则在美国各州虽有差异,但禁止酒后驾车这一条,在绝大多数州都一致。部分州规定,司机酒后驾车涉及交通事故,除法庭对司机的判罚外,司机还需负担交警的事故处理费及救护车费用,费用最高可达1000美元。而在许多州,醉酒驾车发生撞人事故致死的,将被定性为二级谋杀罪判刑,并须支付巨额赔偿。而凡是有醉酒记录者,次年的汽车保险费用将上升近10倍。
日本:“连坐制”乘客、卖酒人一起处罚
日本对酒后、醉酒驾车者的处罚颇严厉,即使没有伤亡事故的发生,一经发现最高亦可处拘役3年(旧法规为2年)的处罚。而且日本的道路交通法还规定,明知对方是司机还卖酒,不论有无交通事故,一旦查出酒后驾车,除对司机追责外,也要对卖酒人及坐车人追责。
马来西亚:老公醉驾 株连老婆
按照这个地区的法律,按照这个地区的法律,丈夫如果酒后驾车,一旦被查实,作为妻子的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醉驾者被拘留,他的妻子也必须得关一起,一同深刻反省各自的过错。如此这般累计次数达到三次,丈夫的驾驶执照就要被吊销,而妻子的工作还可能会泡汤。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