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9-23
加拿大政府养老金,指的是依据联邦老龄保障法案(The Old Age Security Act)每个老人可以从政府领到的老年福利,被大家简称为OAS。每个合法生活在加拿大的人,年满65岁,就可以开始领取。全国现有的3000万人口中, 超过400万人在领取这项福利。
OAS计划是一项联邦社会福利计划,包括养老金OAS、低收入补贴GIS及家属/遗属津贴三个部分。所有符合条件的加拿大人,不论是否曾经工作过,都可以享受。这里所说的条件很简单,第一,是加拿大人或者永久居民;第二,18岁以后在加拿大居住的时间达到10年以上。
养老金OAS从65岁开始领取,目前的金额是每月502加元(2008年3月的标准)。由于OAS的设计思想是给老龄公民的一个收入补贴,更多地倾向于改善中、低收入老人的生活水平,为他们提供养老保障。为了避免无谓的锦上添花,有其他收入来源的老人,当其净收入达到一个标准以上时,OAS会被按比例扣减,2007年这个标准是63511加元/年。当年收入达到104903加元时,就拿不到OAS了。而省下来的钱被用于雪中送炭,给低收入老者增发低收入补贴,其全称是Guaranteed Income Supplement,简称为GIS,年收入在15240加元(2008年)以下的人,除OAS以外,可以领到最高为643加元/月的GIS,年收入高于上述贫困标准的,则可拿到的GIS递减。
家属/遗属津贴(Allowance)是发给低收入养老金领取者的配偶的,条件是,第一,他 /她是加拿大人或者永久居民;第二,18岁以后在加居住达到10年以上;第三,本人年龄在60岁到64岁之间。养老金领取者在世的时候,配偶领取家属津贴,如果那位养老金领取者去世了,则配偶领取的就是遗属津贴,最高可达1020加元/月。等到这位配偶到达65岁,就有资格领取自己的养老金了。
对于成年后移居加拿大的人,可以领到的OAS金额与居住年限的长短有关。在18岁以后,住满40年可以领到100%,不足40年则按所居住年限的比例领取,比如一个45岁移民到加拿大的人,此后20年间,每次离开加拿大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就被认为是一直住在加拿大。到了65岁时,申请养老金福利,可以按当年标准得到50%。如果是低收入,符合领取GIS和Allowance的标准,这两项是不打折的。OAS、GIS和Allowance三项福利,都是每个季度随通胀指数CPI调整。这样,加上全民医疗保险,基本可以保障所有老人都过上不低于温饱水平的生活。
来源:中国保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