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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技术移民挑选准则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9-16

  依照2002年6月28日生效之加拿大新《移民及难民保护法》及附属法规,加拿大联邦移民部将通过以下挑选准则来评估技术移民。

  教育背景

  请使用以下表格评估您之得分。

  教育因素分由"教育程度"和"总受教育时间(小学+中学+大学)"共同决定。获得相应分数,两者需同时满足。比如,若申请人拥有硕士学位,而总教育时间为16年,则应获得22分;若其拥有学士学位,而总教育时间为14年或更长,则应获得20分。

  教育背景 分数

  硕士/博士 + 至少17年全日制教育 25

  双学士/3年制大专 + 至少15年全日制教育 22

  学士(本科无学位)/2年制大专 + 至少14年全日制教育 20

  学士(本科无学位)/大专 + 至少13年全日制教育 15

  大专 + 至少12年全日制教育 12

  高中毕业 5

  语言能力

  语言能力包括英语和法语能力。申请人使用哪种语言更为熟练,则以其作为"第一官方语言",剩下一种为"第二官方语言"。

  语言能力分为"听"+"说"+"读"+"写"四个单项分别计分。IELTS(雅思)和TEF考试是加拿大移民局指定的英语和法语考试。其考试成绩与移民得分的换算方式如下:

  IELTS

  等级 单项分数 考试成绩

  说 听 读 写

  HIGH 第1官方语言: 4 7.0-9.0 7.0-9.0 7.0-9.0 7.0-9.0

  第2官方语言: 2

  MODERATE 2 5.0-6.5 5.0-6.5 5.0-6.5 5.0-6.5

  BASIC 1 4.0-4.5 4.0-4.5 4.0-4.5 4.0-4.5

  NO 0 低于4.0 低于4.0 低于4.0 低于4.0

  TEF

  等级 单项分数 考试成绩

  说 听 读 写

  HIGH 第1官方语言: 4 LEVEL 5

  LEVEL 6

  (349-450)

  LEVEL 5

  LEVEL 6

  (280-360)

  LEVEL 5

  LEVEL 6

  (233-300)

  LEVEL 5

  LEVEL 6

  (349-450)

  第2官方语言: 2

  MODERATE 2 LEVEL 4

  (271-348)

  LEVEL 4

  (217-279)

  LEVEL 4

  (181-232)

  LEVEL 4

  (271-348)

  BASIC 1 LEVEL 3

  (181-270)

  LEVEL 3

  (145-216)

  LEVEL 3

  (121-180)

  LEVEL 3

  (181-270)

  NO 0 LEVEL 0-2

  (0-180)

  LEVEL 0-2

  (0-144)

  LEVEL 0-2

  (0-120)

  LEVEL 0-2

  (0-180)

  第一官方语言四个单项得分之和("听"+"说"+"读"+"写")+第二官方语言四个单项得分之和"听"+"说"+"读"+"写")即为申请人语言能力得分。

  工作经验

  申请人之工作经验需满足以下条件:

  发生在最近10年;

  至少相当于1年以上全职工作;

  在加拿大国家职业分类NOC列出的Skill Type 0 or Skill Level A/B职业中。

  工作时间 ≥1年 ≥2年 ≥3年 ≥4年

  分数 15 17 19 21

  年龄

  年龄 16- 17 18 19 20 21-49 50 51 52 53 54+

  分数 0 2 4 6 8 10 8 6 4 2 0

  已安排之雇佣

  若申请人得到加拿大雇主之聘用,则有可能获得10分。

  若 且 分数

  申请人持工作签证在加拿大工作 提交移民申请开始, 工作签证有效期至少12个月;

  成功申请永居签证后加拿大雇主将提供其永久合同。

  10

  申请时申请人无加拿大工作签证 持有加拿大雇主提供经HRDC认证之全职聘用合同;

  成功申请永居签证后加拿大雇主将提供其永久合同;

  申请人满足加拿大相关行业协会规定之执业资格。

  10

  注:HRDC - 加拿大人力资源发展中心 (Human Resources Development Canada)

  适应性

  申请人有可能获得适应性加分。该项目总得分不能超过10分。

  适应性标准 分数

  1. 配偶教育程度

  高中或以下:0

  高等教育学历+12/13年总教育时间:3

  高等教育学历+14年总教育时间:4

  硕士/博士+17年总教育时间:5

  3-5

  2. 加拿大学习经历

  申请人或配偶17岁后曾在加拿大接受过2年以上高等教育

  5

  3. 加拿大工作经历

  申请人或配偶曾在加拿大从事过1年以上全职工作

  5

  4. 已安排之雇佣

  申请人已在因素五中取得分数

  5

  5. 加拿大近亲

  申请人或配偶有如下在加拿大居住的永久居民或公民之近亲:

  父母/祖父母/亲兄弟姐妹/叔伯舅姨姑/儿孙侄等。

  5

  评审标准及通过分

  请计算上面六项因素之总得分。

  若六项因素 则

  总得分 ≥通过分 可能满足加拿大联邦独立技术移民之要求

  总得分 <通过分 意味着拒签, 建议不要提交移民申请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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