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技术移民挑选准则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9-16
依照2002年6月28日生效之加拿大新《移民及难民保护法》及附属法规,加拿大联邦移民部将通过以下挑选准则来评估技术移民。
教育背景
请使用以下表格评估您之得分。
教育因素分由"教育程度"和"总受教育时间(小学+中学+大学)"共同决定。获得相应分数,两者需同时满足。比如,若申请人拥有硕士学位,而总教育时间为16年,则应获得22分;若其拥有学士学位,而总教育时间为14年或更长,则应获得20分。
教育背景 分数
硕士/博士 + 至少17年全日制教育 25
双学士/3年制大专 + 至少15年全日制教育 22
学士(本科无学位)/2年制大专 + 至少14年全日制教育 20
学士(本科无学位)/大专 + 至少13年全日制教育 15
大专 + 至少12年全日制教育 12
高中毕业 5
语言能力
语言能力包括英语和法语能力。申请人使用哪种语言更为熟练,则以其作为"第一官方语言",剩下一种为"第二官方语言"。
语言能力分为"听"+"说"+"读"+"写"四个单项分别计分。IELTS(雅思)和TEF考试是加拿大移民局指定的英语和法语考试。其考试成绩与移民得分的换算方式如下:
IELTS
等级 单项分数 考试成绩
说 听 读 写
HIGH 第1官方语言: 4 7.0-9.0 7.0-9.0 7.0-9.0 7.0-9.0
第2官方语言: 2
MODERATE 2 5.0-6.5 5.0-6.5 5.0-6.5 5.0-6.5
BASIC 1 4.0-4.5 4.0-4.5 4.0-4.5 4.0-4.5
NO 0 低于4.0 低于4.0 低于4.0 低于4.0
TEF
等级 单项分数 考试成绩
说 听 读 写
HIGH 第1官方语言: 4 LEVEL 5
LEVEL 6
(349-450)
LEVEL 5
LEVEL 6
(280-360)
LEVEL 5
LEVEL 6
(233-300)
LEVEL 5
LEVEL 6
(349-450)
第2官方语言: 2
MODERATE 2 LEVEL 4
(271-348)
LEVEL 4
(217-279)
LEVEL 4
(181-232)
LEVEL 4
(271-348)
BASIC 1 LEVEL 3
(181-270)
LEVEL 3
(145-216)
LEVEL 3
(121-180)
LEVEL 3
(181-270)
NO 0 LEVEL 0-2
(0-180)
LEVEL 0-2
(0-144)
LEVEL 0-2
(0-120)
LEVEL 0-2
(0-180)
第一官方语言四个单项得分之和("听"+"说"+"读"+"写")+第二官方语言四个单项得分之和"听"+"说"+"读"+"写")即为申请人语言能力得分。
工作经验
申请人之工作经验需满足以下条件:
发生在最近10年;
至少相当于1年以上全职工作;
在加拿大国家职业分类NOC列出的Skill Type 0 or Skill Level A/B职业中。
工作时间 ≥1年 ≥2年 ≥3年 ≥4年
分数 15 17 19 21
年龄
年龄 16- 17 18 19 20 21-49 50 51 52 53 54+
分数 0 2 4 6 8 10 8 6 4 2 0
已安排之雇佣
若申请人得到加拿大雇主之聘用,则有可能获得10分。
若 且 分数
申请人持工作签证在加拿大工作 提交移民申请开始, 工作签证有效期至少12个月;
成功申请永居签证后加拿大雇主将提供其永久合同。
10
申请时申请人无加拿大工作签证 持有加拿大雇主提供经HRDC认证之全职聘用合同;
成功申请永居签证后加拿大雇主将提供其永久合同;
申请人满足加拿大相关行业协会规定之执业资格。
10
注:HRDC - 加拿大人力资源发展中心 (Human Resources Development Canada)
适应性
申请人有可能获得适应性加分。该项目总得分不能超过10分。
适应性标准 分数
1. 配偶教育程度
高中或以下:0
高等教育学历+12/13年总教育时间:3
高等教育学历+14年总教育时间:4
硕士/博士+17年总教育时间:5
3-5
2. 加拿大学习经历
申请人或配偶17岁后曾在加拿大接受过2年以上高等教育
5
3. 加拿大工作经历
申请人或配偶曾在加拿大从事过1年以上全职工作
5
4. 已安排之雇佣
申请人已在因素五中取得分数
5
5. 加拿大近亲
申请人或配偶有如下在加拿大居住的永久居民或公民之近亲:
父母/祖父母/亲兄弟姐妹/叔伯舅姨姑/儿孙侄等。
5
评审标准及通过分
请计算上面六项因素之总得分。
若六项因素 则
总得分 ≥通过分 可能满足加拿大联邦独立技术移民之要求
总得分 <通过分 意味着拒签, 建议不要提交移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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