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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款不等于担保金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9-11

学生情况:
 
学生林某,年龄29岁。在来到我公司咨询时该学生已经拒签过二次。到英国的学习计划为半年的语言课程,1年的PRE-MASTER课程加上一年的MASTER课程。
 
案例分析:
 
我们英国部的签证顾问在认真分析了学生的签证材料后,做出了如下分析:
1、学生的学习计划有问题。学生已经取得函授本科的毕业证书,并且有IELTS5.0的成绩。她原来的学习计划需要在英国学习2年半的时间,这样的学习计划非常的不合理。所以学习计划需要修改。2、签证官对学生没有取得学士学位证书也有非常大的置疑,所以这点需要作出解释。3、签证官觉得申请人提供的经济担保金来源于卖房款,这些钱相当于申请人工作8年来的经济所得,所以认为会给申请人的家庭生活带了负担。
 
解决方案:
 
首先我们为学生申请了一个只要求IELTS5.0就可以入学的PRE-MASTER课程。这样她的学习计划就是两年。在时间上缩短了半年。然后,我们的签证顾问给使馆写了一封内容详细的解释信。在信中向签证官阐述了学生没有取得学士学位证书是因为当时出差,错过了考试时间。通过和学生的了解,我们的签证顾问发现,学生家有三处住房,其中一处已经卖掉。其款项用于经济担保金。学生本身的年收入为人民币8万元左右。在她前两次的签证中没有提及她父母的工作。她父母是国家一级演员,有着稳定和良好的收入。所以在这次签证中,我们也要求她提供了父母的收入证明和一些相关证书。学生所在的公司非常支持她去英国深造,同时也非常愿意她在留学后继续回公司发展。所以这次我们指导学生的公司出具了一封有利的证明信。在信上提及学生在回国后会被给予什么职位和薪水待遇。这样就给了签证官有利的证据证明学生回国后不会有任何工作上的负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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