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签证的延期及废除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9-11
签证是一个国家主权机关,在本国或外国公民所持的护照,或其它旅行证上的签注或盖印,以表示允许其出入本国国境,或者经过本国国境的手续等。
签证一般都签在护照上,也有的签注在代职护照的其它旅行证件上,有的还颁发其它纸张签证。
签证根据允许申请人滞留的时间又分为短期和长期签证。短期签证是最普通的签证,时间不超过90天,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在欧盟申根国内,有一种申根签证,持该签证者可以随意在申根区域内旅行,按欧盟协议,持有人可以在申根24国内,做单次或几次停留。允许停留的时间为:在第一次入境日期6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90天。
另外还有单次入境签证和多次入境签证。单次入境签证是持有人一次性进入允许区域内,停留时间不能超过签证期上写明的有效时间,最长逗留时间不能超过90天。多次入境签证,允许持有人在第一次签证入境半年内,多次进入该区域,总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
在第一次申请日期不超过90天的情况下可申请最多时效为90天的签证延期,不管哪种签证到期后,签证就将自动作废。如有未尽事宜,需要在签证允许区域内继续滞留的,应到相应的机关办理签证延期。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签证是以非工作形式短期的来西班牙的,此签证应少于三个月;
2.申请延期者必须填写一张移民局颁发的申请表,其内容包括:
A.申请延期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即护照、旅行证等;
B.书面提出延期的原因、理由,这个理由必须是此次签证理由的延续,否则就要进行另一次签证;
C.必须提供延期签证的时间长度内的的经济保证等,;
D.要提供对应的旅行保险,该保险到期时间不低于要延期的旅行时间;
E.提供能回到原籍的证明材料,如返程机票等。
3.申请人必须本人亲自递交申请,不可由别人代替;
4.这种签证的延期,由西班牙各自治区审理,同时西班牙外国人移民局、警察局也可办理,各自治区有其自己的规定。申请者如有以下两种原因的将直接被拒绝:
A.与申请人不相符的文件;
B.没有第一次签证,或者申请人有有效驱逐令在身。
5.延期签证将粘在申请人的护照、旅行文件或其它有效证件上,申请人要付一定的费用;
6.如果延期申请被拒绝,拒绝部门必须书面说明拒绝的原因,用正式的方式通知申请者,还要给申请人留出上诉的时间;
7.延期的自动解除有两种情况,一是延期的时间过期,二是有驱逐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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