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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网友:生活需要“目击証人”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9-07


无独有偶,刚刚写了“公益遇阻的生活哲学”的博文,就有了一周姓华人在多市发生的一起与公交巴士碰撞而寻求证人的事情,这就有了再写一篇博文的理由。

 3月31日中午,一名姓周的华裔男子驾车沿士嘉堡Midland Ave 北行接近Passmore Ave 时,一辆公车巴士在转弯时擦到了他汽车右侧倒车镜,但当时巴士并未停下,据闻周先生鸣笛紧追,一直追了2公里才將公车截停,他把车横在巴士前,下车和一名女司机理论,隨后二人发生推撞,公车司机报警,警方到场后对该华裔男子提出袭击他人的指控。排期五月出庭。周先生说,当他驾车追巴士时,有一名目击者也紧隨其后和他一起追赶公车。但该目击者后来和TTC到现场的主管谈了几句之后就走了,而他再打电话也找不到这个人,估计证人是不愿意惹麻烦。周先生表示,希望当时在场目击事件发生经过的人士,能向警方提供资料。

 网上议论大都指责周先生鸣笛追车、与公车司机发生爭执的处置不当,结果才变有理为无理,并可能引致刑案的严重后果。所言不无道理。只是事已至此,我们就必须关注后续问题了。周先生的处置方法在国內司空见惯,或者说是常识,不抓一个“现行”,肇事司机逃逸是常有的事情;而在这里,只需打个电话报警或报告公车公司事故部门便可获得解决也应当成为常识,相信周先生肯定会吃一堑、长一智。现在的问题是,周先生需要的证人能否站出来,就成为证实周先生所言他先遭到袭击、从而是否入罪的关键。而周先生担心,证人不愿意惹麻烦,也正是本文的担心。

 “惹麻烦”,自然是为了別人的事情,花费了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有时候还花费了金钱和其他更多的东西,但自己所得无几,至少以商业的观念来看“不合算”。但发生这种需求的几率很高,或者,几乎是不可避免,每个人许多时候都会有求于別人,许多人也都会在这个时候毫不犹豫的去帮助別人,事实上,这种场合,往往也是直接或间接地在帮助自己。依照我在“公益遇阻的生活哲学”一文中的逻辑,如果说,处处设防是一种消极的自我保护的话;那么,勇于“惹麻烦”便是一种积极的自我保护。它是一种制度养成、生活理念和习惯。这一点上,中西方有不小的区別。

 “排队”是一种最常见的也经常视为观察对象的一种行为。反映在排队时有人插队的態度上的想象也很有说服力。在国內,排队时,有人插队,大家虽然厌恶,但往往会忍气吞声,少有人当面指责,插队者也堂而皇之;同理,但遇有紧急情况想“加塞”,也不会被接受;在西方,排队是习惯,是秩序的保障,所以,一般很少有人插队,如果发生,则会遭到眾人的怒斥;但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插队,说明后,大家也能理解和接受。这一规则在加国被许多人利用来作为驾车时超车“加塞”的做法,原来习惯于在出口处让行的西人也逐渐不再理睬那些看来是不遵守规则而提出“加塞”要求的人,可谓文化变异的生动一例。而屡屡发生在多市中国领事馆办理护照事宜时的场景,因为有新老移民的参与而更生动地见证了有关排队的“文化变迁”:在排队与插队的“较量”中,想插队的人,磨磨蹭蹭,并不理直气壮;阻止插队的人,不仅是在在队伍后面的可能的受益者,也有前面的人──看来与他们无关,但他们也会站出来指责插队者,这一幕堪称经典,每天都会如期上演。

 前几年,內地一桩民事案件的判决曾经令人对“惹麻烦”望而生畏,一个小伙子在扶起摔倒在地老人并送往医院治疗后,得到了民事侵权的指控,以致后来同一城市又一位老人摔倒在地,无人敢问津,老人不得不大声喊道,是我自己摔倒的。这有点黑色幽默的意味。从这个意义上看,是否敢于帮助別人也是社会机制的產物,据报道,国內刑事案件中,证人出庭的比例几乎已经接近为零,这与有关证人保护机制的不完善就有著极大的关系。

 我们生活在一个处处与人打交道的社会中,既然不能依靠“独处”而生存,就要有各种融洽关系的本领,这个本领,便是相互帮助和支撑,帮助別人解决困难,帮助別人排解烦恼,支撑別人的生活信心不是“多管閒事“,也不是”惹麻烦“,而是爱心和正义、勇气和智慧,是一个普通人的应当具备的品格。诚如本文开头的实例,周先生需要目击证人站出来,可能有一天,我们,你、我、他,都需要这个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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