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言之痛:法例宽松助长盗窃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8-18
继中区唐人街金牛城超级市场东主陈旺因捉贼而被控绑架罪后,上周六士巴丹拿街华隆超级市场女东主及两名女店员阻止一名涉嫌偷窃的黑人女子离开时,遭人殴伤,到场警员登记黑人女子资料后便无条件地让她离开。难怪陈旺被记者访问时摇头叹息,吐出一句:“这究竟是什么年代!”
更令人气愤的是,华隆超市在当天较早前截获两个小偷,警员以店方在拘捕该两名窃匪时,并无向他们说明“我们要抓你,你可以聘请律师”,因此说警方不能起诉他们。
多伦多店铺窃匪横行,不限于华人超市。笔者有朋友在大型连锁店Shoppers Drug Mart任职理货员,她说每日被盗货品总值好几百元,小偷来自不同族裔,黑、白、黄、褐色种族都有。
店铺盗窃严重,令营商环境困难,有店东甚至表示考虑结束生意。不过,更多店铺会把盗窃的损失作为经营成本,提高商品的价格。这样就苦了广大的消费者,无端要为一小撮犯罪者承担恶果。
店铺盗窃的情况日益猖厥,警方执法不严是主因。多伦多警方以人手不足为由,收到店铺盗窃的报告后,动辄要一个多小时甚至几个小时才到场,到场后又轻易放走嫌犯,给市民一个不好的信息,就是“店铺盗窃只是小事”,既打击了商户报警的信心,又鼓励其他人以身试法。如是者,多伦多便成“盗窃之城”。
去年三月春假,奥沙华市一名15岁女学生趁学校放假,随校内40名同学和教师到中国进行8天实地考察旅行,但于结束旅行在香港机场转机返回多伦多时,被机场免税店职员发现她偷取一副价值300加元的名牌太阳眼镜。她随即被扣留,未能登上原定的班机。她的父亲接受电视台的访问时竟说:“如果这事发生在奥沙华的Walmart,根本不会有人理会!”(It was a bone-headed play in the wrong country,If it had happened at Wal-Mart in Oshawa, no one would have cared.)他有这样的想法,就是拜警方不执法所赐。他公然告诉全世界,在加拿大“偷窃无罪”,试问店铺窃案怎会不升?
早在90年代初,香港的店铺盗窃案件也非常严重,其后店铺与警方合作,举凡在店内盗窃而人赃并获,不论所偷物品的价值有多少,都要报警。警员接报后会立即到场,把嫌犯拘捕。除少部分年纪小的学生遭警司警诫(由高级警官通知其家长,并监管其行为一段时间,但不予检控)外,其余都会被落案起诉。经过一轮广泛宣传及严厉执法后,香港的店铺盗窃案件已大大减少了。
“偷窃无罪”一旦被认同,将造成道德沦亡,罪案增加。中国人有句谚语:“小时偷针,大时偷金。”盗窃者最初可能只偷一些不值钱的东西,但随着得手的次数增加,胆子就会大起来,愈偷就会愈多和愈贵。多伦多市长苗大伟声称要改善市内的营商环境,但空说没用。和警方商讨对策,严厉执法,减少店铺盗窃,就是改善营商环境的方法之一。
警方鼓励市民举报罪案,市民遇事时依照警方的呼吁报案,却被指是小事。即使受害人被打受伤,警员也只是听了一方之词而把嫌犯放走。市民对警方的信心大失,不禁要问,警方是保护受害人还是打击他们?有警员以店方在拘捕窃匪时,并无向他们说明“我们要抓你,你可以聘请律师”,而让疑匪大摇大摆地离开,不予起诉。要普罗百姓以受过专业训练的警员一般,告诉嫌犯他的权利,我倒是头一次听到。
请多伦多警察总长布莱尔尽快向公众交代,店员截获涉嫌盗窃者时,应该怎样做,警方的处理手法又如何。警方一日不公开交代,小商人也就无所适从,最后可能唯有把生意结果,带着愤怒的心情,离开这个被评为世界上最适宜居住前列的所谓“乐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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