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邓世明案 司法覆核有望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8-18
(世界日报) 中国移民邓世明疑因移民部没收护照并发遣返令后愤而自杀,父母悲恸之余要求司法覆核,却因申诉期已过而遭拒。所幸联邦上诉庭接受申诉,即将裁决是否将司法覆核申请案退回联邦法庭重审,为家属开启一扇希望之窗。
情况特殊 有法律争议
联邦上诉法庭24日开庭审理邓世明父母邓前辉及李雪梅的上诉申请,代表两人的义务律师王仁铎以联邦法庭承审法官未考量本案特殊性,及另一名同级法官已签发的上诉许可(Appication for leave),仅以案件已过2年申诉期为由直接拒绝司法覆核申请,要求上诉庭法官将全案退回联邦法庭,并指派另一位法官重审。
王仁铎在陈词时强调,本案虽已超过申请司法覆核期限,但因邓世明的情况特殊,父母远在中国,且是在他死后1年多才接获通知,加上需办理签证,时间才会延误,理应符合申请展期(Extension of time)条件。
且联邦法庭在邓世明父母抵达加拿大后己签发上诉许可,家属的认知是上诉许可等同于同意展期。但显然原审法官见解不同,径以家属未申请展期为由拒绝司法覆核之申请。
王仁铎强调,此举明显存有法律争议,他当庭提出不少判例,证明在类似情况下,同一级法庭法官不得推翻另一名法官的裁决。希望能说服上诉庭法官接受「上诉许可」可视为「同意展期」的论点。
移民部律师 坚持官判
但移民部代表律师索南珊(Banafsheh Soknansanj)也不甘示弱,提出一些判例,说明不同法官面对不同个案可能因司法见解不同,引用法条各异,判决自然也不尽相同。
她坚称原审法官判决无误,强调全案无特殊之处又已定谳,如发回更审只会拖延时间,耗费司法资源。
上诉庭3名法官在听取双方陈词后原表示会在稍后立即宣布裁决,但不久却又表示,会推迟数日后再宣布。
邓家两老也到庭旁听,庭讯结束后他们对法官的可能判决持乐观态度,邓前辉表示,与上回法庭直接拒绝上诉申请,他们连表达意见的机会都没有,至少这次法官还愿意听取律师的陈词。
他相信法官会对案件做出公正裁决,也对后续追求公义,为爱子讨公道充满信心。
邓家律师 看法乐观
王仁铎也表示「希望在人间」,一般而言如果法官当庭裁决对案子较为有利,显然是3名法官无法立即取得共识,可能是其中1人有意见,不过上诉庭采多数决,只要其中2名法官见解一致即可。
他强调只要司法覆核得以顺利进行,后续针对移民部的诉讼胜算相当大,因为移民部已承认当初填写报告将邓世明移送移民法庭的官员根本没有获得授权,加上移民部也无权没收永久居民护照,虽然目前移民部不愿认错,但未来只要取得法庭判决,即可证明移民部确实有错。
至于是否向移民局及皇家骑警求偿,他强调会与邓世明父母进一步商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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