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8-18
只因为公寓换了房东,新房东来了之后不认旧账,扬言要告租客钱先生。房租交得一分钱也不差的钱先生觉得很委屈,变换房东那是他们之间的事,与租客有什么关系呢?十分郁闷的钱先生昨天打电话到编辑部,希望有类似经历或经验的朋友给他出出主意,他该怎么办?
事情是这样的:
因为原来租住的apartment租期已满,钱先生想换个地方住。2008年9月,钱先生就另找了位于Lawrence和Midland交界处的一套apartment,房东与其说是管理公司,还不如说是个体户。老板娘一家负责管理公寓,她们就住在那里。由于老板说cash和money order 均可,钱先生为了方便就用cash缴了两个月的租金,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diposit和第一个月的租金。老板娘给钱先生签了合同,开了收据,一切看起来都还正规。
2008年9月签了合同,10月中旬交钱,10月底就搬家了,一切顺利。从此后钱先生按月及时付房租,大家相安无事。
然而就在钱先生搬进新家不到半个月问题就出来了,先是接到了一封“欢迎信”。信是房东发出的,礼节性地向所有的住户问好。但是细心的钱先生发现,信的落款已经不是原来的房东了,钱先生还在打趣,怎么换房东也不通知我们啊。
又过了几天,钱先生接到了第二封信。信是新房东发来的,目的是催交房租。钱先生纳闷了,我不欠任何房租啊,肯定是房东搞错了,所以钱先生就没在意此事。
几天后,新房东的信又来了。来信十分肯定地说,钱先生就是欠两个月的房租,不及时缴就要赶走钱先生。钱先生觉得好笑,回信讽刺了一番房东。“你这不是无理取闹吗?肯定是你没有把账本从原房东那儿接过来,你还把责任推到我身上。”
钱先生觉得自己理直气壮,几天后见到公寓管理员给他出示了自己的租房合同和交款收据,管理员没说什么,拿走了一份复印件就走了,尽管对方口气十分强硬,但是收据都给你看了,钱先生以为此事到此为止了。不久钱先生又收到第四封信,不同的是新房东原来说欠两个月房租,现在变成了钱先生欠一个月的房租。钱先生也不知道他们变动的理由是什么,依旧不理睬。
几个月过去大家相安无事,一直到昨天,钱先生接到了一封来自Ontario Lanlord and Tenant Board的信。说新房东告了钱先生,让钱先生按时参加听证。一位朋友告诉钱先生,不用理他,有本事让他法庭上告你去。
钱先生很是犹疑,对方一而再、再而三的要钱,到底为什么?钱先生上网查了一下新房东的背景,这是一家管理数百家公寓的大型管理公司,既然他能主动告钱先生,说明他自认为有打赢官司的希望,所以,钱先生觉得自己不应该轻视对方。钱先生没有这方面的任何经验,为此求助网友,请大家给钱先生出出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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