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加成首页 >> 移民服务首页 >> 移民加拿大 >> 加拿大移民新闻普通标题(二级菜单移民新闻) >> 加拿大是不是老年人的天堂?

加拿大是不是老年人的天堂?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8-17

       加拿大号称福利之国,老年人的乐园,很多人移民之前对此就早有耳闻了。老人,作为加拿大社会中的一个弱势群体,依法受到各项福利制度和项目的保护,老人并不会成为子女的一种负担,而是凭借完善的老人社会福利项目,真正地实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终。”

  但目前的老年保障金(Old Age Security)政策,要求65岁以上的移民必须在加国居住满10年或以上方可申请领取,对此,多伦多华人社区多个组织联合组成的耆老移民维权网络(ISAN)近年多次向联邦政府提交有逾万人签名的请愿书,他们强烈要求联邦政府对加国现行的养老金发放政策进行修订,废除有关必须在加国居住满10年方可申请保障金的硬性条款。

  该组织认为,所有长者不管来自哪里,来了多久都应一视同仁。长者移民时的担保人,日后如出现财政困难的情况,长者应有资格申请社会救济。加拿大的长者社会福利政策应基于长者的年龄、能力和基本需求而不附加其他条件。

  加拿大现行的养老金发放政策很不公平且充满歧视,以来自菲律宾或智利等国家、年满65岁的耆老移民为例,他们毋须在加国居住满10年或以上便可申领养老金,因为这些国家与加拿大签署了协议。但来自中国大陆或香港等地的耆老移民,必须在加国居住满10年或以上方有资格申领养老金。如果政府废除有关耆老移民必须在加国居住满10年或以上方可申领养老金的政策,只需增加700万元的支出。鉴于加国去年的联邦盈余高达130亿元,联邦政府完全有能力负担该笔支出。

  王老太太今年已经75岁,她在来稿《致联邦政府议员的一封信》中表示,从前加拿大政府制定的关于新移民65岁以上老年人必须住满10年才能领取老年保障金的条款,该条款出台一直延续至21世纪的现在,从未改变过。但历史在发展,社会在进步,这样一个一成不变的条款,已经不合情理了,所以它的存在和保留是不公平的。正由于有10年条款的束缚,使那些在加国居住不满10年的老年人现在正处于被政府遗忘的角落,政府把这部分老年人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加拿大是高度文明、高速发展、多元文化、注重人权的国家,号称老年人的天堂,儿童的乐园,令人向往。但在实际生活中还存在着不小的差别,分一、二、三等公民:

  一等公民:出生并成长在加拿大的本土老人们,他们进入年限就理所当然的享受老年金。

  二等公民:早移民加拿大的老人们,他们住够了10年进入了65岁已经也享受了老年金。

  三等公民:新移民加拿大65岁以上的老年人,居住不满10年的也拿不到老年金,只能依赖子女供养。

  王老太太认为,10年条款的规定从表面看是合理,但从客观角度看是极其不合理、极不近乎人意,委屈了这部分老年人。因为首先,他们是怀着热爱加拿大这个国家的一片赤诚的,毫不犹豫的把自己的亲骨肉子女送到加拿大,支持并鼓励他们扎根加拿大,服务社会,为加国出力。

  其次,加拿大国家发展富强的主因靠的是移民,他们在加拿大民生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充分说明了老年人虽自身为加国贡献不大,但他们全心全意为加拿大着想的精神可贵、功不可没。理应受到政府的关心和照顾。

  第三,人生苦短,新移民65岁以上的老年人,基本上都进入了70或70多80来岁,他们在人生的旅途中已接近终点,那么再等上10年,可能对有的老年人就毫无意义了。最近联邦保守党政府的财政部长刚公布了财政预算案,其中多项内容,但唯独对新移民65岁以上的老人一字没提。

  王老太太以及和她有同样心声的老人们,希望她们的呼声可以得到各级议员的关注,期望议员呼吁政府对老年移民不能听而不闻、视而不见泰然处之,要果断决定尽快撤消10年规定,为老年移民造福。不过,对加国现行的养老金发放政策进行修订议案,废除有关耆老移民必须在加国居住满10年方可申领养老金的条款,在加拿大联邦政府并未被真正重视。

  来源:

有问必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