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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吁美华裔熟悉劳工法争权益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8-17

  据报道,华裔民众在美国工作往往因为不了解劳工法的规定,被欺压而不自知,律师建议一定要勇敢争取属于自己的权益。熟知劳工法的华裔律师郑博仁表示,华裔员工应多熟悉劳工法争取自身权益。

  郑博仁指出,员工每工作5个小时,就必须有半个小时的吃饭时间。另外,员工只要每工作4个小时,就有10分钟的休息时间。很多员工或雇主以为这10分钟就是员工的上厕所时间。律师则澄清,这个观念是错误的,10分钟是单纯的休息时间,并不包含任何上厕所的时间。

  另外,一般员工午饭的时间不应包含在工作时间内,工资可以将其扣除。反之,如果吃饭时间打断,被吩咐要工作的时候,则这吃饭时间也算是工作的时间。律师认为,在美国华人应该要帮助华人,不过许多华裔雇主常常因为不了解劳工法,才会犯法而不自知。

  一位在银行担任副理的张先生表示,美国对于员工享有的权利非常重视,一般来说,员工分为两种,一种是责任制,另一种则是时薪制,只要时薪制的员工,工作一满5小时,他就必须常常提醒这些员工赶快去吃饭、或者休息,以免触犯了加州的劳工法律,到时候如果被告发可就麻烦了。

  此外,根据美国联邦以及加州劳工法有明文规定,员工一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超出就要算加班,并且必须支付加班工资。另外,如果一个员工在工作场所超过10个小时 (包含吃饭、休息在内),雇主就一定要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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