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O技术移民的现状分析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8-11
很多关注加拿大技术移民的朋友都知道,前段时间加拿大联邦移民局,修改了技术移民的申请标准,出台了38项技术移民职业列表,只有符合相关职业的申请人,才有资格申请联邦技术移民,这就是所谓的227新政。227新政的出台,影响到一些原本符合标准的移民申请人。在这种背景下,AEO技术移民成为大家讨论的一个新的热点话题。
什么是AEO
AEO是指申请人在加拿大找到雇主,由雇主给申请人发出一份长期的工作邀请(Permanent Job Offer),保证一旦申请人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雇主将永久聘用,并报加拿大人力资源部(HRSDC)审核。该工作邀请(Permanent Job Offer)获得加拿大人力资源部HRSDC的核准并且发出批文AEO(Arranged Employment Opinion)认证后,可以以此去申请技术移民。
任何职业的人士只要获得了AEO均可申请加拿大技术移民。AEO不受227新政要求的38项职业限制,并且获得AEO,即可获得15分的移民加分。也就是说,凡是227新政之前符合技术移民条件的,包括语言成绩达不到要求的,都可以申请AEO。
如何获得AEO
AEO申请的主体是加拿大的雇主,要求该雇主公司已经运营一年以上,且有一年以上雇佣员工的历史。加拿大雇主聘用申请人后,需要向HRSDC呈交job offer、企业的有关信息,包括企业的税收、财务等文件并填写有关的申请表格。
HRSDC 收到雇主的申请后,主要审查三个方面:
1. JOB OFFER 是否是真实的;
2. 雇主在JOB OFFER中提供的工资、工作条件等是否符合加拿大的有关法律;
3. 提供的工作位置是否是永久性的和full-time的,不允许part-time。
同时,HRSDC还规定:AEO只能用来申请加拿大的技术移民,而不能用来申请加拿大的工作签证(work permit)。
如果雇主的一切条件都合格,加拿大人力资源部就会用传真的形式通知雇主,同时把AEO的信息转达给加拿大移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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