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商业移民介绍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8-11
根据澳大利亚移民局规定,自03年3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的商业移民条例。较以前有很大程度调整,原有打分制度取消。虽总体而言降低了对资产和投资的要求,但对英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且申请人必须“先临居后永居”。但新政策下的132类商业移民仍可一步到位获得永久居民签证。
实施新政策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鼓励成功的商人来澳大利亚发展和定居,以经营其在澳大利亚的生意,有效地为澳大利亚各州的经济均衡发展带来好处,同时避免以往政策的弊端。
澳洲移民政策下,商业移民通常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获发四年有效的商业移民临时经商签证,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到达澳大利亚后,可以建立自己的生意或参与其他商业活动;第二阶段,抵达澳洲两年后,其生意到达一定的规模和要求,即可获发永久居民的签证。澳大利亚商业移民分为以下几类:
160类——非担保的企业家类
161类——非担保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类
162类——非担保的投资人士类
163类——州政府担保的企业家类
164类——州政府担保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类
165类——州担保担保的投资人士类
132类——卓越商业人才类
890类——非担保的在澳企业家类
891类——非担保的在澳投资人士类
892类——州政府担保的在澳企业家类
893类——州政府担保的在澳投资人士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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