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政府出台非法移民雇主标准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8-05
据意大利媒体报道,7月15日,意大利内政部部长Maroni和福利部部长Sacconi签署了“家庭服务和护理人员合法化”草案,具体内容已经于当日递交到众议院财务委员会,随后将由议员讨论(必要时修改)和通过。
Sacconi日前表示:政府准备在7月份之内讨论通过有关合法化的法令,以便不与即将开始实施的新安全法规发生冲突。另外,为了防止有人利用机会申办自己的亲朋好友,政府还对非法移民雇主制定了有关合法居留时间的限制,以及雇主最低收入标准的限制。
具体申请办法是:
1、通过雇主的一份“在家庭中从事辅助和护理工作的证明”,为至少在其家庭中工作了3个月(至今年6月30日止)的“黑工”申办合法化手续,这些雇工必须是已经在意大利境内的人员,雇主如果是非欧共体国家移民,必须具有居留卡;进行声明的时限是今年9月1日至30日,同时必须一次性交付500欧元。
2、非欧共体移民雇主办理上述手续需在移民统一服务窗口进行,同时必须携带雇主身份证件、居留、受雇用移民的身份证明(比如护照),说明工作种类和时间,需要雇用家庭工作人员的说明和符合规定要求的收入申报材料(对于只有一人有收入的家庭,其年收入不得低于2万欧元;如果是多人工作的家庭,年总收入不得低于2.5万欧元);证明雇工工作时间符合上述规定的说明;保证雇工的工资不低于意大利国内同类工作工资规定标准,工作时间也不低于法律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签署合同;提供已经交付费用的收据。
3、那些曾经在意大利2007年和2008年移民劳工法令中提出雇工申请者,要声明放弃他们曾经提出的申请。
4、遵守上述法令的规定,每个家庭只能雇用一名家庭服务人员和最多两名护理人员。
5、移民统一服务窗口核实雇主的申请,警察局核实受雇人员的情况,排除存在发放居留障碍的情况,如果没有问题移民统一服务窗口通知雇主和雇工双方去签署合同和递交工作居留申请。申请护理人员的雇主必须提供由国家卫生机构或合同机构医生出据的被护理人员无法自理的证明(需要雇用两名护理人员时,医生证明上必须给予说明)。雇主在签署工作合同之后的24小时内必须通知国家社会保障局。
6、从该法令正式开始实施到9月底为止,对于雇主和雇工违反法律规定的有关行为不予以追究(比如移民非法逗留,雇主使用“黑工”等)。雇主与雇工签署合同,通知社会保障局以及雇工领取了工作合同后,他们以前的违反行政规定的行为不再追究。
7、在进行上述手续过程中,移民不得被驱逐(属于法令第12段中的情况除外)。
8、如果发现工作合同是在假声明的基础上签署的,那么根据民事法规定属于无效,在这种情况下相应的居留也被取消。
9、不属于能够被雇用的非欧共体移民包括:根据1998年第286条法规的规定被开过出境卡的人员(因没有居留和居留过期的原因除外);被注明不得进入意大利领土的人员;因犯有刑事法第380和381条中的罪行被判刑或正在接受审判的人员。
10、任何人如果提供虚假声明和证明材料,都将遵照意国家总统法令2000年12月28日第244条给予处罚,如果使用假造文件将被处以1-6年徒刑,如果是公共官员造假,处罚将更加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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