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8-04
澳洲总理霍华德于近日宣布,为打击、防范恐怖主义,联邦政府将建议对公民法做出重大修改。需要说明的是,公民法是联邦议会立法,必须经议会投票表决通过后才能生效,对公民法的修改目前还只是联邦政府的建议,暂不具有法律效力。但由于执政的联盟党从今年七月一日起同时在参众两院联邦占据多数席位,政府通过任何联邦草案的机会大为增加。公民法草案修改可能也不例外。政府预计将在今后的几周中草拟完成正式的修改稿并送交联邦议会讨论。
一、 永久居民申请入籍所要求的在澳居住时间将由现在的两年改成三年,即要求在递交入籍申请前的五年中在澳以永久居民身份居住累计满三年,同时还要在过去的两年中累计居住满一年。这意味着要成为澳公民,原来的两年移民监可能会变成三年的移民监。这在成文法上,将和加拿大一致,虽然司法案例上对这三年的解释澳加不一定相同。这是现行公民法自1948出台以来,就居住时间做的最大修改。
二、 加强对申请入籍者的背景审查。不论申请者是澳洲公民后裔还是永久居民,抑或是申请恢复公民资格的前澳洲公民,政府都将从严彻查其犯罪记录和品行,并可以用“有可能危害国家安全”为理由拒绝其申请。目标当然是恐怖分子。这是澳大利亚参加美国领头的伊拉克战争后第一次从公民法角度试图遏制被怀疑成恐怖分子的人成为澳大利亚公民的尝试。
三、 扩大剥夺公民身份的适用范围。目前,如果某人在其公民资格申请获得批准之前犯下了重罪并被判处12个月以上有期徒刑,其公民资格将被剥夺。但按照新规定,即使犯罪行为发生在其澳洲公民资格申请获得批准之后,只要是在宣誓成为澳公民之前,都可剥夺其公民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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