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8-04
(一)费城经济特区投资移民项目
美国投资移民EB-5(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的依据是1990年美国移民法规定--外国人在美国投资有权取得永久居留权。此类签证每年有10000个名额,其中有5000个名额保留给选择目标就业区投资的投资人。根据此方案,外国移民申请人在美投资创设有利于美国经济的商业性企业,并创造10个全职的美国工人就业机会,即可获发二年期的条件式移民签证。二年届满前90天,若移民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仍存在,可申请“条件移除”,而成为永久居民。此方案的投资额为美金100万元。如果投资目标的是位于目标就业区(Targeted Employment Area),则投资额可降为50万美金。
为有效促进美国地方经济发展,美国政府于1993年通过“投资移民项目法案”,同意将投资金额汇集并集中投资于政府指定的区域,投资人在这个区域内投资,金额为美金50万。同时,投资人不需本人来操作管理。区域中心则采取统一管理,将资金用于当地基本建设。只要是区域中心间接创造出的就业机会,就可视为投资人完成了10个创造就业机会的指标。当两年解除条件时间到来时,即可取消附加条款,投资人可转为正式的美国永久居民。
美国费城市政府的投资移民推荐工作由费城美国投资移民基金来具体操作,费城美国投资移民基金由Philadelphia Industrial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PIDC)与CanAm Enterprises, LLC共同成立,目的是为希望办理EB-5 Pilot Program的投资移民人提供各类合法且安全的投资方案。投资移民申请人将可通过投资于这些精选出的投资方案,进而可持条件式的移民签证进入美国。二年期满,投资人申请将签证条件解除,正式成为永久居民。此基金所募集的资金将主要投资于能促进费城地区观光、科技、交通、教育、制造业与贸易等项目的专案中。
因此,当您想以投资移民身份进入美国,而不愿意直接雇佣十个人,也不想真正立刻去管理一美国公司时,申请费城投资区域中心的投资项目则是您最佳的选择。
(二)宾州经济特区投资移民项目
宾州州长原任费城市市长,任职期间批准并实施了费城基金项目,采用CanAm(基金公司)与PIDC(费城市政府与商会组织共同成立的半官方机构,简称费城经济发展公司)共同推行的模式,项目运行几年后取得了斐然的成绩,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与经济效应,而当年的市长亦被提升为宾州州长。在目睹费城基金项目的巨大成绩后,这一成功模式被推广到整个宾州。2007年4月,美国移民局正式将宾州划为移民经济特区。
(三)宾州投资移民项目与费城投资移民项目比较
共同点:
1、同一个基金公司担纲运作(CanAm Consulting);
2、同一种操作模式:投资而不是创建企业、投资53万美金而不是100万美金、创造10个间接而不是直接的就业机会、获得被投资方的抵押担保而不是第三方的无条件担保;
3、申请前,资金放在银行的监管帐户,确保申请人的资金安全。
不同点:
1、经济特区的范围由市扩大到整个州;
2、项目的执行方之一,由费城的半官方政府机构PIDC变成了宾州政府商务部本身,即纯官方的机构。
(四)投资金额
53.9万美元。其中50万美元由移民申请人投资于费城或宾州政府开发的投资项目,五年后返还本金;另外的3.9万美元则是费城工业发展商会(PIDC)或宾州商务部(PDCED)[负责项目开发与监管]与国际知名金融公司CanAm Enterprises,LLC[负责项目推广]的项目运作成本。
(五)投资期限:五年。以移民申请人全家赴美报到之日起计算,五年后返还投资款。
(六)申请资格:
1、申请人必须年满21周岁,其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同时申办;
2、申请人不要求有任何学历、语言、经商或工作经验的背景;
3、申请人必须拥有五十万美元以上的现金(不须由申请人本身能力所累积取得,赠与、继承等方式亦都可以,但必须是取自合法正当的途径)。
(七)办理流程
1、 投资人与我公司签署服务委托协议书;
2、 申请人配合我司完善所有的申请材料,并有美国移民律师审核;
3、 投资人将53万美元的投资金额汇入基金公司指定的监管帐户。
4、 将所有申请材料递交美国移民局进行审批;
5、 美国移民局收件后一个月内发出Receipt Notice;
6、 美国移民局2-3个月内完成审批。审批通过之后发出Approval Notice,投资款从监管帐户进入事先已选定的投资项目中;如申请未获批准,则发还申请人原存放于监管账户的投资本息。
7、 3-6个月后广州领事馆发出体检通知信及面试约见函,要求申请人进行健康检查,并准备面试;
8、 广州领事馆面试,移民官当场告知申请人面试结果;
9、 获得签证后180天内,申请人须赴美报到。(投资人可举家迁往美国任何所欲居住的州,享受与美国公民相等权益的新生活。未来二年中,投资人在此期间可自由进出美国)
10、投资人于进入美国的21个月后(亦即条件式签证到期的前三个月),由律师协助递交I-829申请表,申请解除条件;
11、投资人签证条件移除,成为正式之永久居民,三年后,申请人可选择是否要成为美国公民;
12、五年投资期满,申请人取回50万美元的投资款。
(八)费用清单:
序号 |
费用项目 |
金额 |
备注 |
1 |
美国律师费 |
USD15,000 |
律师负责申请前期的审件、递件,申请过程中相关事务的沟通、解答,面试时的专门辅导,协助绿卡的条件解除。 |
2 |
国际会计师认证报告费 |
RMB50,000起 |
负责认证报告的出具,具体金额依据申请背景的难易程度而定,需另支付一定金额的差旅费(约3500元人民币),认证费分两期支付,各50% |
3 |
美国移民局I-526申请费 |
USD1,435/全家 |
申请前购买汇票,随同全套文件递送移民局 |
4 |
美国国家签证中心(NVC)签证费 |
USD400/每人 |
批准后购买汇票支付 |
5 |
文件处理费(公证、翻译、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
RMB15,000 |
签约后预收,多退少补 |
6 |
体检费(按一家三口计) |
RMB4,500 |
体检中心收取,成人1600元人民币,儿童1300元人民币 来源: 有问必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