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8-04
(一)H-1B身分的優越之處 在所有非移民身分之中﹐H-1B特殊技能工作身分是最有彈性的身分之一。H-1B的優越之處在於它是具有雙重傾向的身分。也就是說H-1B的申請人可以有明顯的移民美國的企圖與傾向﹐但還是可以得到H-1B身分。這就與F-1學生身分或B-1商務考查身分有很大的不同。F-1和B-1/B-2的申請人如果被懷疑有移民的企圖﹐其申請將不會被批准。另外H-1B轉身分到F-1﹐B-1﹐L-1或O-1等身分都沒有限制﹐而別的身分轉到H-1B也不困難。H-1B更是許多學生轉到綠卡的第一步。
(二)H-1B申請的程序 H-1B的申請有兩個前提。第一﹐顧主必須付與H-1B工作者標準薪資。在正式向移民局提出H-1B的申請之前﹐顧主必須先向聯邦勞工部提出申請證實其付與H-1B工作者的薪資不低與同一地區﹐同一行業﹐同類工作的平均工資(此一申請叫做LCA, Labor Condition Application)。在勞工部證實顧主的工資符合水準之後﹐申請人才可以提出H-1B的申請。 在這種情況下﹐顧主和勞工要在確定工作名稱與確定薪資兩個因素時做一個平衡考量。從申請H-1B的角度﹐工作名稱越高檔(比如工程師﹐高級主管等)﹐H-1B申請被批准的可能性越高﹐因為高檔的工作大多都是移民局認同的特殊技能的工作(Specialty Occupation)。但是高檔的工作名稱﹐要有高檔的薪資才能通過勞工部。而很多顧主希望得到H-1B工人的高檔服務但是不肯付與很高的薪水。在這種情況下﹐申請人必須選擇一個低層次的工作名稱﹐來降低薪資標準。但是這樣會有移民局不認同此工作為特殊技能工作的風險﹐而拒絕申請。所以在考慮工作名稱與薪資的問題時﹐申請人要確定工作名稱既是附和特殊技能的要求﹐薪資又要附和勞工部對此一工作的標準。 第二個前提﹐申請人必須證明她有學士或同等學位或經驗。學士學位在這裡定義為美國教育系統下的學士學位。因為移民局不認同非美國學校所發的學士學位﹐所以在美國以外得到學士學位的人士必須在美國移民局認可的學位鑒定機構進行鑒定。在通過鑒定之後﹐申請人才可以正式向移民局提出H-1B的申請。如果申請人沒有學士或同等學位﹐申請人過去在其申請的工作領域的工作經驗可以用來抵消學位的要求。移民法沒有明確的規定經驗怎樣抵消學位﹐但是從移民局審理案件的歷史可以得出結論﹐移民局大多用三年工作經驗等於一年的本科學習來換算。學士學位一般需要四年的學習﹐申請人若有12年以上的工作經驗﹐她的H-1B可以被批准﹐雖然她沒有學士學位。
(三)H-1B申請的文件 在以上兩個前提得到圓滿的結果之後﹐H-1B的申請就可以向移民局提出。H-1B的申請用I-129表和附加H supplement. 顧主須以書面方式聘用H-1B工人﹐同時解釋為何此人是此項工作的最佳人選。同時勞工部批准的LCA與H-1B工人的學歷和經驗證明都須和申請表一起付上。 一個新的H-1B申請﹐移民局規費總共$610。顧主必須付其中$500而H-1B工人付$110。申請表要寄到移民局 California, Nebraska, Texas 或 Vermont四大移民中心。申請人安其地點﹐寄案件到管轄本地區的移民中心。H-1B批准之後﹐申請人可以保持H-1B身分六年。在這六年之內申請人可以進行申請永久居民的程序。以後我們會詳細討論永久居民的申請。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