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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家庭法情妇亦可获赡养生活费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7-20


  在新法例下,婚外情完结後,风流丈夫可能迫支付情妇的生活费。

  根据新改革的家庭法,同居两年的伴侣将可获与合法结婚的夫妇同等权利,亦可要求对方支付配偶赡养费。

  赡养费与育儿费不同,是指两人分开後,如其中一方不能适当地支持自己的生活时可申领的费用。

  不过,法律专家警告,星期一在国会通过的修改法例,将会令同居伴侣的定义引起不同的诠释。

  法例定义同居伴侣关系为一对异性或同性伴侣以真正的家庭基础一起生活。法例亦规定就算其中一人与其他人有合法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两人的同居关系仍获承认。

  资深布里斯本家庭律师Paul Hopgood表示,被抛弃的情人可能因此而要求对方支付配偶赡养费。一对伴侣不需要住在同一居所亦可被视为有同居关系,很多人不知道自己的情况已被界定为同居关系。例如有些伴侣因为在异地工作而要分开居住,他们仍被视被同居。

  法例亦对重婚的男性不利。昆士兰法律协会家庭法主席Julie Harrington说:「在重婚的情况中,只有一段婚姻获承认,所以第二,第三及第四位妻子会被视为同居伴侣。根据新法例,这些女性现在将可享有的权利是以前旧法例不容许的。」

  Harrington指出,根据新法例,很多男性将须支付赡养费予多个曾经有同居关系的伴侣。

  合法结婚的伴侣在离婚後再婚,将不能再获赡养费。新法例实施後,同居伴侣如与其他人结婚,亦是一样不能再获赡养费。不过法例并无订明如果接受赡养费的一方开始另一段新的同居关系,是否需要停止领取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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