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政府要求杂货标明单位价格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7-20
到今年年底,大超市将被要求在所有包装的杂货上标明单位价格。
小超市和便利店则不在联邦政府为了给消费者提供更多信息而施行这项计划内。
这项全国性的标注单位价格的强制性计划的细节昨天公布,受到了消费者组织和一些零售商的换音。
杂货营业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提供规定范围内食品类的杂货、以店面销售的零售商必须执行该计划标明单价。
澳洲超过一半的超市将被纳入该计划。
网上销售规定范围内的食品相关杂货的零售商也适用此规定。
超市将被要求在印刷的广告和网站广告上包含单价,但广播广告则不需要。
消费者事务部长Chris Bowen对记者说“标注单价能帮助消费者更方便更快捷的比较不同大小的包装杂货的价格。”
某些商品,例如在营业快结束时打折出售的肉和面包不必执行单价标注。
澳洲全国零售商协会(Australian National Retailers Association)主管Margy Osmond说:“我们一直都支持这项很划得来的全国性计划。”
她认为这一计划比耗费更大却不能给消费者有用信息的省内计划等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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