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遗孀及子女可留美两年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7-13
美国国土安全局6月9日宣布,允许美国公民的遗孀和未成年子女在美国再居住两年,这标志着美国移民政策改革向前迈进一小步。
据报道,国土安全局局长JanetNapolitano要求移民局暂时延缓对美国公民遗孀签证申请的判决,使配偶亡故不再成为重新评估其移民身份的唯一条件。此前,很多申请者因为配偶死亡而被取消移民资格。据悉,这项新政策也将惠及结婚不满两年就丧偶的人士。
与此同时,移民局将延缓执行美国公民遗孀及其子女递解出境程序。移民局还将给予美国公民遗孀及子女人道主义的身份复原请求,为那些符合条件的、因为丧偶而被宣告移民申请无效的申请者,恢复合法居留身份。国安局不久将向公众发放申请身份复原指引。据介绍,这项指引扩大了适用范围,不论移民申请是在配偶亡故之前或之后。
据了解,这项新政策是国会众议院提出的“家庭再团聚法”议案中的重要内容,体现奥巴马新政府已开始调整移民政策。Napolitano表示,这一移民政策将平衡严格执法以及复杂的申请签证的现实情况。她说:“要让那些人和他们的孩子有机会留在美国,这里已经成为他们的家,他们的合法身份应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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