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言论自由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7-09
随着中国甲型流感病例的增多,中国全民对疫情的关注度持续增高,各种讨论也如火如荼。网络时代,讨论很容易形成潮流,有关甲型流感的一个潮流,就是“不让留学生回家”。
网络的匿名性,集体的无意识,许多网民不负责任地狂喷各种不符情理、不合法规的冷血言论,在伤害他人之时,也降低了言论的价值。
由于中国内地最早确诊的三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全部是从国外返回的中国留学生,一时间留学生成了甲型流感的“罪人”。海外有留学生公开倡议暂时不回家;国内有成群的网络ID狂喷不止,据说有“三分之二网民”反对留学生回国。闹到中国政府高层也要出来说话:“祖国是广大留学生的家。我们都很关心你们的健康,希望你们爱护好自己的身体,在一些有流感疫情国家学习的留学生要多了解自身防护知识,回国后对国家所采取的防控措施给予理解。”
言论自由是个好东西,也是宪法精神所在。只是很容易口口相传“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发表不同意见的权利”的同时,忽视了“言论自由不得滥用”这个规范。动辄不让人回家,就是对言论自由的滥用。无规距不成方圆,任何自由都有相应规则,这是基本逻辑。
目前日本大阪和加拿大多伦多的中国领事馆,都在积极帮助当地侨民和留学生应对疫情。在国家没有具体行政命令禁止留学生回国以前,任何人以任何方式阻止留学生回国都是违法的。言论自由是基本人权,以言论自由妨碍他人的权利,就是言论自由滥用。人的迁徒旅行,是基本人权,动辄不允许别人做这个做那个,是妨碍人权,以“言论自由”的名义进行这种妨碍同样不行。
当然言论自由不得滥用的范围不止于阻止他人旅行,任何违背主权国家法律的言论都不行。例如2006年,加拿大卑诗省一个伙计开了个网站,乱喷犹太人如何如何。虽然点击量很有限,绝大多数网民并不知道这个网站,警察还是把他拘起来交给法官,法官依加拿大有关禁止种族歧视的法律上限收拾了他:关闭网站,罚款6000加币(35000元左右人民币)。
就算不唱人权高调吧,将心比心总可以。谁家没孩子,谁家愿意让孩子在疫区呆?留学生回家,本身也是防疫行为。只要孩子回国依法过关,接受检查,按规隔离,凭什么不能回家呢?
网络意见一直有极端性。现实生活中的绝大多数人举止都是可以理解的,至少在可以接受范围内。可在网上,各种不靠谱的话经常能看到,歇斯底里的行为远比现实生活多。就如这“三分之二网民”,真面对面调查,就算是发表意见,又会有多少人直言不让别人家孩子回家?说话总要有理由有分寸,张嘴就不让人做这个做那个,是不信任中国的防疫体系,还是不相信留学生的守法意识?
现在允许ID发言,我也不赞同实名上网,但虚拟身份不等同不负责任。在网上顺着情绪放口狂言,事实上削弱了网络意见的可信度。狂喷不仅是言论自由的滥用,也降低了言论自由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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