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障及中高龄失业给付延至9个月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7-08
台当局“行政院会”通过“就业保险法”修正草案,延长中高龄及身心障碍失业者失业给付至9个月。
台当局“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主委”王如玄说,修正草案仍需送台立法部门审议,若顺利通过,台当局“劳委会”预估明年上半年就能实施。
王如玄说,根据统计资料,中高龄和身心障碍失业劳工的失业周期较一般劳工长,因此,修正草案针对中高龄与身心障碍失业者失业给付,由现行发放6个月延长至9个月。
她表示,目前失业给付是月投保薪资6成,但考虑到失业劳工不仅要照顾个人,也要照顾失业劳工家庭,只要失业劳工扶养无工作收入配偶、未成年或身心障碍子女,每一人可加发平均月投保薪资的1成,最多加到领取月投保薪资8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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