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过期的外籍工人处以罚款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7-08
以色列劳工福利委员会近日通过一项旨在迫使签证到期的外籍工人离境的法案,根据该规定,外籍劳工在签证过期后仍滞留以色列者,以政府将对其进行罚款处罚,具体罚金从以政府许诺给工人的按期离境补偿款权中扣除。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称,该法案规定罚款金额将根据其非法滞留时间的长短确定,滞留时间为2周至1个月者,扣除其按期离境补偿款的5%;1-2个月者扣除其补偿金的25%;2-3个月者扣除35%;3-4个月者扣除50%;4-5个月者扣除65%,5-6个月者扣除80%;滞留6个月以上者扣除全部补偿款。新法案还规定,如果工人因非本人可控制因素造成滞留且滞留时间在6个月以内时,以政府劳工部门负责人有权免除其部分或全部罚金,但滞留时间超过6个月者,无论任何原因都将失去全部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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