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输澳门劳务工作简化程序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7-08
商务部表示,内地输澳门劳务工作遵循“有利于特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利于特区政府施政”的原则进行,并以满足澳门自身需要、有利于澳门地区的繁荣稳定为宗旨。并将积极研究有澳区人大提出加强相关部门宏观管理和简化程序的建议。
澳区全国人大代表崔世平在今年两会期间向人大提议,指内地输澳门劳工审批工作政出多门,须经相关部门一层一层的行政审批,建议加强宏观管理和简化审批外地劳工输澳程序,设立中央数据库、迅速配对、审批,以提升效率。
商务部在回复崔世平建议时表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国务院港澳办负责总体政策指导和协调,商务部负责业务归口管理,中联办一线监管,并由上述部门与澳门特区政府相关部门对口磋商。
经核定具有输澳劳务经营资格的内地企业负责向澳门派遣劳务人员。经营企业将合作项目报商务部立项后,凭有关立项表按国家公安机关规定,为劳务人员办理证件、签注等赴澳工作手续。从今年2月1日起,一般性行业输澳劳务合作项目立项,改由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通过商务部网上政务系统办理备案登记即可。目前,该系统总体运行情况良好。
在经营企业跨地区为劳务人员办理证件时,须向公安部门提供劳务人员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劳务人员是否具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的证明,由于各地情况不同,需2至3个月或更长时间,商务部会协助,尽可能缩短审查时间。
商务部指出,特区政府是根据雇主要求批覆劳务名额的续期,非劳务人员的续约,经营企业一般需从内地为雇主招收新的劳务人员赴澳工作,因此,有关手续与新派劳务人员相同。对于少数实际已在澳续约的劳务人员项目,商务部将与特区政府及内地相关部门沟通,简化核准程序。
关于短期劳务合作,内地尚未收到特区政府对此类项目的入境工作许可,也没有经营企业提出相关申请。如特区认为确有必要,可就此类项目提出具体方案告知内地,以便内地有关部门研究并作出相应的配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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