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公司无需度过候保期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7-03
根据医保新法规,从4月15日起,在1999年1月以后购买了个人或是家庭医保的消费者可以更换医保公司而无需再次度过“候保期”(CARENCIA,在该期间,消费者不能享用保险中的一些服务项目)。
如果要更换保险公司,消费者需要准备最后三次的付款单,医保公司也可以向消费者索要与前一家医保公司的合同副本,以证明签约超过2年。医保公司有20天的时间给消费者回复。根据规定,医保公司不能拒绝证明齐全符合所有规定的消费者。如果医保公司拒绝一切符合规定的消费者,将被处以5万黑奥的罚款。
新的合同将在医保公司通过之后10天内生效。不过不是所有的时间都可以申请更换公司,只有在前一份合同签约的月份才可以。因为每年这个时候也是医保公司调升收费的时候。
消费者保护协会对该法规表示不满是因为对于消费者的限制太多。“这是一条十分害羞的规定,只有630万消费者能享受到这一福利,而全国有4090万医保消费者。”圣保罗消协负责人艾万德鲁说。
在1999年以前签约的3460万集体医保消费者将不能享受这一福利,原因是因为集体签约已经享受了很多的优惠。而且只有加入医保超过2年的消费者可以更换医保公司,而对于有慢性病的患者,这一期限则延长到3年。另外,消费者不能拖欠医保公司月费,更换的险种也必须是收费处于同一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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