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以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回顾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7-01
从1985年1月1日起,中国取消内部结算价,官方汇率应用于贸易结算和非贸易外汇兑换。
为了消除汇率高估,使人民币汇率同物价的变化相适应,起到调节国际收支的作用,1985年至1990年根据国内物价的变化,中国多次大幅度调整官方汇率。
1985年1月1日至10月1日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由2.80逐步调整到3.20,贬值12.5%。
l986年7月5日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为3.70,贬值21.6%。
1990年11月17日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为5.22,贬值29%。
从1991年4月9日起,官方汇率的调整改为小步缓慢调整。
从1988年3月起中国各城市普遍设立外汇调剂中心,增加留成外汇比例,扩大外汇调剂量,放开调剂市场汇率,利用市场利率,解决出口亏损,鼓励进口,限制非必需品进口,实行官方汇率和调剂市场汇率并存的“双轨制”。
美元对人民币的官方汇率从l990年11月的5.22调整至1993年底的5.70,贬值9.6%。
1988年至1993年由于经济过热、通货膨胀、物价上涨、进口需求猛增,外汇求大于供,市场汇率不断下跌,美元对人民币的官方汇率由5.70贬值为1993年2月的8.20。
1993年5月取消限价,美元对人民币的市场汇率贬值至11.20人民币/美元。
1993年7月以后,在国家加强宏观调控和中国人民银行对市场进行干预下,到1993年底市场汇率回落到8.72人民币/美元。
1994年1月1日实行人民币官方汇率与外汇调剂价并轨,人民币官方汇率由1993年12月31日的5.80人民币/美元贬值为1994年1月1目的8.70人民币/美元。
1996年7月起外商投资企业开始实行银行结售汇制。1998年12月1日起,关闭外汇调剂中心,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买卖全部纳入银行结售汇体系。此外,对境内居民个人因私用汇大幅度提高供汇标准,扩大供汇范围,超限额货超范围用汇,经外汇管理局审核其真实性后由外汇制定银行供汇。至此,自1994年外汇体制改革以来尚存的其他经常项目汇兑限制基本消除。
2005年7月21日中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1美元兑8.11元人民币。
2005年年底人民币对美元升值2.5%, 为 8.07.
2006年年底人民币对美元升值3.3%, 为 7.81,
2006年5月15日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第一次掉到8.00以下。
2007年年底人民币对美元升值6.5%, 为 7.30。
2008年的4月10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已经突破7.00的关口,达到6.9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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