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签证概述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7-01
美国是一个能够接纳移民的国家。美国也正是靠不断接受移民而发展的国家。美国1990年修订移民法后一直按照以下几种类型来办理,只要您的条件属于以下的范畴,您迟早都能够移民美国。
1、亲属移民 直系亲属:美国公民的配偶、未成年子女与成年公民之父母
第一优先:美国公民之未婚成年子女;
第二优先:永久居民(持绿卡者)之配偶与未婚子女;
第三优先:美国公民之已婚子女;
第四优先:美国公民之兄弟姐妹。
2、聘雇就业移民
(1)第一优先:优先劳工-无需取得美国劳工局之认同,但需具备下列条件:
• 具有特优、特殊或特异技能之外国人
• 杰出著名教授或研究人员
• 跨国企业的经理或管理级人员
(2)第二优先:具有学士以上高学位之专业人士,或在科技、艺术、商业等方面有出众的特殊能力者(并被劳工局认可),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 高学位(具学士学位并有五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 具特殊专长且其专长能为美国带来实质利益
(3)第三优先:技术劳工、初级专业人员、非技术劳工(需取得美国劳工局认可),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 技术劳工需要两年以上职业训练或两年的工作经验
(4)第四优先:特殊移民
• 宗教人员、牧师
• 美国政府海外单位所聘雇之特定雇员
• 驻巴拿马运河之员工
• 国际组织或国际机构的员工
• 宗教人士、神职工作人员(有效期限1992-1994)
• 在美国少年法庭有案系属之部分外籍人士
(5)第五优先:在美国境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