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团聚(亲属)移民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7-01
这类移民有两种类型:家庭团聚与亲属担保类移民,是指家庭成员及亲属赴加,与其已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并居住在加拿大的亲属团聚的移民。
a. 适用人群:有亲属是加拿大的公民或永久居民,并符合加拿大相关移民条件的人。
b. 基本条件:
第一类家庭团聚是指一个小家庭(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中,夫妻中的一方在加,其境外的家庭成员申请赴加团聚。对于这一类申请人的评审相对简单,很大程度只考虑核实这种关系的真实性。对申请人(未获得加拿大身份的一方)的背景主要审核其是否有犯罪记录和必要的体格检查。对担保人(在加已获得身份的一方)没有明确的财产或收入要求。担保人既使没有工作也可以获准。但在个别情况下,最基本的生活来源也是审批考虑的因素之一。
第二类家庭团聚可以包括父母、祖父母、19岁以下未婚失去父母的兄弟姐妹、侄子侄女、孙子孙女等。此类申请与以上所提到的家庭申请类似。不同之处在于,对于担保父母、祖父母和未婚夫/妻,担保人必须提供足够的收入证明。
最主要的根据是担保人前12个月的收入证明。如果没有稳定收入而只有存款是不奏效的。对于不同的城市,按照不同的家庭人口(包括已经在加拿大的人口以及拟定来加的人口),公民与移民部已经规定好了最低生活费用。担保人以前12个月的收入必须等于或大于规定的费用值方可获准。
c. 申请流程详解:
总的来说,有两部分要同时进行,一是担保人提出申请愿意担保申请人,另一是申请人提出移民申请。具体操作如下:
(1) 填写表格,连同所有证明文件及体检报告、申请费寄到安省密西沙加市移民局(Case Processing Centre,Mississauga,Ontario).
(2) 移民局核查担保人的担保资格
(3) 如果担保人合乎要求,申请书将被处理及转到最近被担保人的加拿大驻海外领使馆办理移民身份,若申请表格资料不全,表格将被寄回给担保人补充,若申请书被拒绝,担保人则会接到通知书。加拿大领使馆也要求申请人提供文件来证明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的关系或其关系的真实性。由其当申请担保配偶或未婚夫/妻之时,加拿大领使馆会严紧地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文件来判断其关系的真实性。当审核确认后,每个申请人都将得到一份移民签证。
d. 费用:
(1) 审理费:担保人申请费75加元,主申请人475加元,22岁以下未婚经济未独立的孩子每人150加元, 22岁以下已婚或22岁及以上随行申请人每人550加元
(2) 永久居住权费:每人490加元(不包括未婚的受赡养子女,申请人的配偶在取得身份之前就需交纳此费)
(3) 各类公证书的费用:这个不确定,公证书种类、办理公证书的公证处不同,收费不同
(4) 体检费
(5) 其它费用
e. 特点:
(1) 加拿大境内担保人需与申请人有极密切的关系,且担保人经济条件要好,有稳定的收入
(2) 审理比较快,一般六个月即可完成(比较复杂的也可能一年以上)
(3)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比较多
(4) 审核分两步走,第一步在加拿大境内,合格后发至加拿大驻海外领使馆办理移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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