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澳大利亚申请电子产品认证
澳大利亚各州都有自己电子产品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但各州法律规定以及法律实施基本类似。在一个州被核准销售的电子产品在其他各州都可以销售。本文将主要介绍新南威尔士州电子产品认证的申请程序、发放认证机构以及中国产品在新州的认证情况。
一、 澳大利亚电子产品进口情况、中国产品进口情况
2004年,澳大利亚90%以上的电子产品都来自进口。2003-2004财年,澳进口电子产品70.22亿美元,主要进口国为日本、中国、韩国、法国、比利时和德国等。来自中国的电视、收音机、VCD机、电动工具、家电产品等在澳进口市场中名列第一,中国很多其他电子产品也占澳进口产品绝大多数。但是,同日本、韩国等国产品相比,中国产品大多是贴牌产品,拥有自主品牌的产品数量不多。
二、 新南威尔士州电子产品认证
(一)新州电子产品销售法规
在新州,按照《1945年电力安全条例》(Electricity Safety Act,1945)的规定,新州公平交易办公室(下称:办公室)(Office of Fair Trading)对电子产品和设备的销售是否附和安全规定实行管理。条例规定为保证公众使用电子产品的基本安全,电子产品必须附和一定规格和标准、被批准销售,同时粘贴核准标志。
《1945年电力安全条例》(下称:《条例》)以及《1999年电力(设备)安全规定》(下称:《规定》)(Electricity Safety (Equipment Safety Regulation,1999)要求所有在新州出售的非申报商品(non-declared)必须附和所规定的最低安全指标。《非申报商品适用证明书》可以直接向公平交易办公室申请办理。该证明书的颁发即证明产品附和以上规定中的安全指标。
公平交易办公室如认为考虑到公众安全需要,有权禁止某种产品的销售。
在澳大利亚其他州也有类似的核准销售申报商品和非申报商品的规定。然而,由于各个州在法律方面的不同要求,每个州的法律和规定都不尽相同。各州核准方案的基本原则的相似以及其法律机构之间的合作使得澳洲各州的实际的核准方式基本一样。各州已经达成共识:在一个州核准的申报商品在其他各州均可销售。同样,在一个州核准的非申报商品也同样在其他州被认为附和安全规定,可以销售。
(二)申报商品
根据《1945年电力安全条例》中21款(Section 21)规定,以下产品为申报商品:
电器附件:电器连接器、控制和调节装置、电线开关、日光灯镇流器、日光灯起动器、灯座转接器、灯座-卡口和螺旋式、微型过量电流断路器、电源输出设置、插头、剩余电流装置、插座输出转接器、插座输出装置、供电活动电线、壁式开关
身体用电器:电热毯、活动加热垫、干发电风筒、全浸式加热器、电按摩器、电剃刀和发剪
室外电器:栅栏增能器、树篱修剪器、昆虫电杀器、草地护理器具、游泳池和按摩浴缸设备
家用电器:烤面包机、衣服烘干机、洗碗机、电风扇、地板磨光器/洗刷器、电暖炉、电熨斗、电水壶、厨用机器、液体加热器具(包括电饭煲)、微波炉、手提式烹调器具(包括搅拌机和电炒锅)、放映机、抽油烟机、电炉灶、冰箱/冰柜、缝纫机、电视接受机、吸尘器、洗衣机
照明器具:装饰性照明设备、检查性头灯、手提式灯、治疗式灯、圣诞节和节日灯饰
供电器具:电池充电器、超低压供电器
其他杂项:电弧焊机、压力储谁热水器、电动工具、烙铁
以上产品清单有可能更改和增加。可直接向公平交易办公室安全与标准处(Safety and Standards Branch, Office of Fair Trading)咨询。
1、 申报商品销售
出售以下产品被认为违法:
(1) 被公平交易办公室或者其他州或者领地负责机构批准、或通过类型测试(Standards Australia Type Test)或产品标准标志(StandardsMark)测试
(2)产品标志与《规定》不符
(3)产品不符合其他对产品的规格和标准规定
“销售”是指拍卖、交换、出售或被迫出售、企图或同意出售、展示、宣传、租用或被迫租用、为出售而展示或出租。
2、批准方案的主要内容
(1)申报商品批准
在每一申报商品类别中,每个类型的产品都要申请获得批准。如设计一样、按照同一规格制造可被认为是同一种类型。
(2) 申报商品修改
除非列入公平交易办公室发布的豁免清单(Exemption Order),其他一切对于已经批准的申报商品设计、材料和制造的修改,均需在销售前向公平交易办公室提出新的申请。申请人并应向办公室提交修改申请并按照规定缴费。
豁免清单列明微小的改动,如替换类似的零件(如电容器、电阻器和晶体管)或在布局和风格上较原批准产品的改动。这些改动不需重新申请申报商品核准。公平交易办公室负责解释。
(3)申报商品检测和测试
经办公室检测产品样品,符合颁布的标准的产品获得核准。在测试中,不符标准的产品经适当改变能够达到标准,也获发核准。全部测试将在规定的实验室中进行(见第9条)
(4) 申请程序
申请人需向办公室提交申请表、符合标准声明、申请费用、试验报告、测试产品样品、产品制造图纸、图片、规格等介绍产品制造细节的资料、材料和零件清单。
(5) 申请对于已经获核准的申报商品的修改
对于不需要继续测试的对产品设计、材料和制造改动的申请,办公室需要申请人提供:申请表、符合标准声明、申请费用、改动细节。
如办公室认为产品需要进一步测试,申请人需提供:样品、改动图纸和说明、改动产品测试报告
(6) 核准更新
公平交易办公室核发的《核准证明书》和《适用证明书》签发日期5年或证书注明更早时间更新的应当更新。申请核准更新程序同申请办理新申请基本相同。一旦申请获准,申请人可以继续使用原先的“核准标志”
(7) 标志
申报商品除非标识有“核准标志”或RCM标志(Regulatory Compliance Mark)或经过法律认定的特定机构颁发的标志,否则不能在澳市场出售。“核准标志”以州名字第一个字母开始(如新州为N),后面为核发号码,该号码同该类产品《核准证明书》号码一致。例如N12345,表示新州核准标志第12345号。另外,RCM标志可以替代核准标志,但是必须符合AS/NZS4417标准。RCM标志由Standards Australia颁发。
(8) 申请人细节变动
在产品销售前,申请人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办公室其商标名称、制造系列号码或者其他变动。此外,申请人更改名称或地址,应于更改发生21天内通知办公室。
(9) 试验报告
办公室接受以下试验报告:
a) 澳大利亚国家试验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Testing Authorities, Australia,NATA)认定的实验室
b) 在CB(Certifying Body)认可的实验室,CB报告必须同时提供CB证书
c) 同NATA有互惠协议的机构认定的实验室
d) 其他国家或者国际相应机构认定的实验室,并且其资质不低于以上(1)、(3)项。
(三)跨塔斯马尼亚相互认可协议(TTMRA)
TTMRA是澳大利亚同新西兰之间的协定,并已经各方签署。根据协定规定,不需取得另外的许可,在澳大利亚合法销售的产品在新西兰同样可以销售,同样,在新西兰合法销售的产品也可在澳大利亚销售。该协定从1999年5月开始实施。
(四)非申报商品
非申报商品包括:
电子零部件:用作电子产品安装部件或者与之相联的部件的安装设备、固定设备、材料,但不包括设备本身或光源以及申报商品。
光源:灯光组合用作过滤、发散或者将一个或多个灯光转换的辅助设备、配件,用以提供电路线、内部或连接线路)
以及其它非申报商品的电子产品
合格的非申报商品粘贴《适用证明书》(Certificate of Suitability)。《1945年电力安全条例》规定,非申报商品必须符合最低的安全标准,即AS/NZS3820:1998--对低压电子设备必要安全要求。有关申报程序、测试、核准更新以及标志等规定均与以上对申报商品的规定相似,不再赘述。
三、有关新州申报商品申请机构服务介绍
(一) 认证机构
在新州,有三个机构可以颁发电子产品认证――《适用证明书》、《核准证明书》、STANDARDSMARK、RCM标志或者澳大利亚国际标准典型电器标志(Type Examination Certificate)。新州公平交易办公室颁发申报商品粘贴的《核准证明书》和非申报商品的《适用证明书》;SAI GLOBAL公司颁发申报商品粘贴的STANDARDSMARK和标准典型电器标志;澳大利亚标准公司(STANDARDS AUSTRALIA)粘贴RCM标志(这种标志表明该产品符合电器安全标准、电磁波(ECM)标准以及一切与电器产品有关的各种标准。申请人需要提供各认证机构出具的产品认证来获得该标志)。粘贴有这些机构颁发的以上标志的产品可以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市场销售。
(二)新州公平交易办公室和SAI GLOBAL的服务
SAI GLOBAL 原隶属于澳大利亚标准公司,现两个公司相互参股,互为大股东。该公司颁发的STANDARDSMARK标志在澳、新市场认可度很高,粘贴该标志的产品表明其产品质量和企业管理水平较好,产品不仅达到安全标准,在其他各项指标中,质量优良。
1、以下是STANDARDSMARK与典型电器标志认证的区别:
STANDARDSMARK 标准典型电器标志(Type Examination Certification)
认证有效期不确定 认证有效5年,产品应当重新检验并申请认证
每两年检查工厂,每年交年费 不需交年费
粘贴认证产品标志 没有认证产品标志,只有典型电器标志,如“SAI TE”
一个认证产品标志可用于不同类型的按照同一标准检测的一系列产品 每个类型产品都需要单独申请认证
2、SAI GLOBAL 和新州交易办公室收费
SAI GLOBAL STANDARDSMARK收费:
申请费用国外本地 6407.50澳元1897.50澳元 此费用包括从悉尼到国外工厂的旅行费、第一天的生活和工作费用。每工作日收费1463澳元。
年费国外本地 7876澳元3679.50澳元
典型电器标志检测收费:不需到工厂检查。复杂商品检测费用2926澳元,简单商品为1463澳元。
新州公平交易办公室收费:申报和非申报商品申请费用为349-699澳元。
3、 公平交易办公室与SAI GLOBAL服务特点
由于新州公平交易办公室属于政府机构,因此其收费较低,产品通过认证的门槛较低,但是申请批准时间长。SAI GLOBAL可以为客户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并长期为客户追踪服务,其申请批准较快。由于通过认证要求严格,因此通过他们认证的产品,其产品基本没有被从市场召回,但是其收费较高。
三、 中国产品在新州的认证情况
(一) 总体情况
每年,新州公平交易办公室处理认证申请3000多件,其申报商品和非申报商品比例为7:3。其中来自中国的认证申请占总认证申请数量的60-70%。据SAI GLOBAL公司介绍,中国的申请数量占公司申请数量的70-80%。
(二)中国境内符合新州《条例》规定的实验室
随着中国产品数量的增加、质量的提高,新州公平交易办公室这两年认可的中国实验室逐渐增多。原来很多中国厂商反映需要将产品拿到澳洲进行检测认证,费时费力的现象不再突出。目前,新州公平交易易局接受与NATA有互惠协议的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实验室,以及CB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CB实验室共有19家,由于其主要侧重的检测不同,在寻找前应当认明每个实验室所做的不同检测项目。具体实验室名单和服务项目可查询:。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网址:。新州公平交易局还要求来自中国境内的检验报告需要同时由Intertek ETL Semko检验公司或者TUV_Rheinlan实验室出具“GS”或“CB”认证来认定。也就是,中国境内的检验报告需由以上两个公司复核认定。可查询公司网址查找该两公司中国境内分支机构。
五、有关联系:
可向Standards Australia购买公布的规格以及修改,电话:1300 654 646
《条例》和《规定》可直接从新州政府信息中心购买,电话:61-2-9743 7200
新州公平交易办公室安全与标准处电话:61-2-84674467,传真:61-2-8467 4446
有些电子产品需要做电磁兼容认证(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可向澳大利亚通讯机构申请,电话:61-2-6219 5555,传真:61-2-6219 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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