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部出台新劳工计划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19
根据加拿大统计局和央行得出的调查报告称,未来本国就业形势大好,但劳工短缺现象将日趋严重。目前联邦移民部正在实施吸收外国普通劳工的试行计划,以缓解国内就业市场的压力。
据悉,在加国众多拥有高等教育文凭的新移民,经常抱怨找不到工作,但实际上就业市场中很多普通劳工的岗位都没有人去做。
鉴于此种现状,移民部新近推出一个为期两年的试行计划,以吸纳海外普通劳工来加工作。该计划规定,所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在原籍地拥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外国劳工,在获得加国雇主的推荐信后,均可以来到加国工作。
同时,为了具体实施该项计划,移民部还对加国雇主提出以下要求:
1、 必须被证明为非高失业率地区,尤其对本国青少年、新移民,以及土著居民而言为非高失业率地区;
2、 聘用外国普通劳工的地区,必须是拥有联邦政府与省政府签署移民协议的地区。
3、 雇主必须与本地工会签署过相关的备忘录。
详细来说,加国雇主如果有意聘用外国普通劳工,必须:
1、首先与受雇者签订聘用合同,内容涉及受雇者的薪金、工作责任和相关的安全、交通以及健康的保障;
2、雇主还需提供劳工受聘过程中须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海外劳工往返两国的交通费用);
3、雇主必须为外国受雇普通劳工购买聘用期间的医疗保险;
4、雇主也必须为劳工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签署工作场所安全保证的合同。
对此,加国移民部表示,在完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本国雇主可以向移民部申请外国普通劳工来加工作的工作签证。随后,移民部将委托受雇外国普通劳工所在地的加国大使馆发出工作签证。
移民部规定,对于此项专门针对海外普通劳工的试行计划,受雇者一次最多只能获得为期一年的工作签证。如果加国雇主需要海外劳工继续留加工作,则必须向移民部重新申请工作签证。但两次工作签证的间隔时间不得低于四个月,因此受雇海外劳工在一次工作签证期满后,必须先返回原籍地等待新工作签证的下发。
对于加国移民部的这项新海外劳工雇佣试行计划,当地的华裔移民顾问表示,此计划为一些有意来加“打工”的外国人提供了机会。虽然移民部对雇主申请此类工作签证设置了严格的要求,但加国的确有很多地方符合该部规定的条件。众所周知,中国有相当数量的普通劳工人力资源,因此对于这部分人士来说,该计划也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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