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对配偶申请人设“观察期”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18
申请。政府考虑效法美国的做法,向配偶移民申请人实施两年“观察期”,两年后证实婚姻无误才发出正式的移民签证。
加拿大律师公会全国移民组理事、曾任全国移民组主席的李克伦证实,在移民部与加拿大律师公会最近展开的讨论会议上,移民部方面曾提出包括是否对配偶移民申请实施两年观察期在内的多项正在考虑的修法构想。
移民部的构思中,配偶移民被申请的一方会先获发临时签证,等他们在加国住满两年,即两年观察期结束、移民部官员能确定该段婚姻为真实后,才会发出正式的移民签证。
类似的措施也早已用于商业移民身上,企业移民申请者要在加国建立了计划中的企业,并完成计划中答应实现的条款后若干年,移民部确定企业属实后,才会正式为这些申请人“取消条件”,正式得到移民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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