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提供住屋补助胜过兴建住屋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18
加拿大公寓协会联盟(CFAA)认为,政府要改善加国住屋问题,兴建更多住屋不是解决之道,政府应提供低收入人士住屋补助、依弱势人士需要建立社会住屋,并降低地产出租税务。
加拿大公寓协会联盟指出,住屋问题源自低收入国民无法负担房价或租金,而非平价住屋供不应求;数据显示,大部分加拿大人的住屋符合他们的经济条件及需要,但少数人由于经济能力不足,13%加国民众的住屋开支耗用其30%以上收入,3%国人居住环境匮乏。
虽然社会团体与政治人物普遍认为,增建社会住屋可改善住屋问题,但卑诗公寓业主与管理人协会(BCAOMA)行政总裁庞莎卡特(Lynda Pasacreta)指出,钗h政府出资建设的住屋落成几年后仍乏人问津,新建的住屋成本、价格皆高,使有需求的低收入人士无法负担。
庞莎卡特表示,建设住屋是私营机构的责任,但联邦应提供低收入户住屋补助,协助住户支付租金,弹性选择适合居住地点,而不是聚集在少数如同“贫民区”的平价社区。
加拿大公寓协会联盟指出,美国、英国、瑞典等国家都已实行住屋补助政策,加国是唯一尚未提供住屋补助的第一世界国家。
庞莎卡特说,市场规律可照顾低收入户的住屋需求,新建住屋租金较高,通常吸引经济能力较高的住户迁入,使原住的较老旧住屋空下来,吸引经济能力居次的住户搬入,形成连锁效应。
然而针对少数具特别需求的低收入户,包括心理、生理残障者,庞沙卡特指出,政府应设法提供社会住屋,提供他们私营机构未满足的多元需要。
另外,加拿大公寓协会联盟表示,联邦与省政府必须调降地产出租税额,减低租金成本,促地产商增建出租住屋,增加市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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